长沙市八一路社区在低保审批方面把关不严,行政乱作为。比如该社区一低保户李军梅,2009年就已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找到了工作,月工资达1220元,已超过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但社区在明知该事情的情况下,至今仍继续给她发放了低保,不知此事是否还涉及到廉政问题,请有关部门严查此事!!!
八一桥社区低保户李军梅,女,49岁,未婚,肢体残疾人,患有罕见的肝豆状核变性重病(需天天服药), 身份证号:430104196306041023,原系长沙市第六运输公司职工,2002年单位破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李军梅在社区无自己的住房,现租房在外居住。
一、李军梅享受低保情况:
李军梅2007年至今一直在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现低保金330元/月),2007年至今社区每年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根据其申报材料(残疾人证明、疾病诊断证明、药费票据证明、无住房证明、无收入证明),通过下户调查走访、张榜公示、召开低保评议会,通过严格审核,申报李军梅最低生活保障金。
(原始证明附后)
二、李军梅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工资情况:
李军梅系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讯站职工家属,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讯站考虑李军梅无单位、无劳动能力、无住房,又需天天服药,每月低保金只有200-300元,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实属入不敷出,在征得职工代表的同意下,对其进行帮助,给予李军梅每月900元的生活及药费、住房补助,一直发放到其退休年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