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在芙蓉区桐荫里42号栋前后有两片大棚户,不知是否违章。最关键是在中心城区怎么会有这样的建筑,而且它相当的脏、乱,前片棚户往人行过道乱扔垃圾、往过道下水沟到屎尿,搭建棚子当厕所,实在过分,而且妨碍消防,在这样的社区很不和谐,多次反映,无人管理,真希望您能来看看。
网民朋友:您好!
非常抱歉没能及时回复您的信件,您发送来的投诉件我局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芙蓉区大队辖区中队韭菜园中队汇同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本房隶属于长沙市三湘客车厂,基本情况为,前面(42号院内)租户(1户)住家户(5户)合计(6户)建筑时间为1987年;中间(42号院内)租户(9户)住家户(4户)合计(13户)建筑时间为1958年;后面(40号巷内)租户(9户)合计(9户)建筑时间为1958年。由于时间比较长,历史原因比较复杂,拆除难度较大。特请求大队会同区政府与街道进行定夺。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