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级领导:
我于两周前给市长信箱发了题为“强烈请求市长关注长沙县的违法强制拆迁”的信件,但两周来除了显示“正在处理中”外,再无任何回复。违法强拆的问题,不止长沙县独有,江西宜黄有,山东潍坊也有,其它地方也许都有,但真正“血溅五步”,问责领导的比较少。我想一是因为有些通过法律赋予的救济通道得到了解决,二是有些人根本不懂得如何维权。如果我的呼吁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有效答复,也许只能制造悲剧,引起关注;又或许会不惜花大量的时间来诉诸各媒介包括网络包括微博。愿领导们体谅小百姓的维权之难,切实督促,真诚回复,控制事态。附上新闻事件链接,方便参考。http://news.sina.com.cn/c/2010-12-01/044021561880.shtml
陈桂云系外来户,已办理了建房证,依据长县办发〔2009〕53号文件规定,对其房屋按成本价补偿,其它费用一律不予补偿,且不参与货币安置。我局执法人员于2010年10月11日明确告知陈桂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其所建房屋超过批准面积,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该部分房屋系违法违章建筑,责令其自行拆除。2010年11月17日,县拆违办组织人员对榔梨镇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集中进行拆除,其中包括陈桂云所建的房屋及违法违章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