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长沙市人才引进”开创了招揽人才的新途径,社会反映很好。
但是在住房补贴的发放上,我的补贴被扣,想反映一下。
2009年7月毕业后一直租房到2010年9月,2010年9月在长沙购置了一套二手房。相关人员说房产局出具的证明显示我名下有房产,因此不能享受租房补贴;但是我的房子是在2010年9月买的,租房补贴是2009年度的,为什么扣发我的呢。在购置房产以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这样更合理一些呢?毕竟在购置房产之前都是租房的!
谢谢。祝领导身体健康。
idefly网友:
您好!首先对没有及时答复您的信件表示诚挚的歉意!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请您具体致电长沙市人才中心0731-85596759或84424958咨询详细政策,谢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