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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长关注芙蓉区政府非法强拆

2018-2-27 21:58:25发布23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2010年6月1日上午8时许,芙蓉区政府彭再魁副区长和城管队廖队长带领城管队员在未出示任何行政手续和法律文书情况下,强行破门对芙蓉区新桥村三户居民实施强拆。在芙蓉区马王堆乡政府李远书主任指示下将两位6旬老人强行抓走,并将居民和租户财产无端全部拖走,引起周围民众极大义愤,远大路一度堵塞,现场情况十分混乱。后在可能引起拆迁伤亡的情况下于11时撤走,走时扬言晚上继续。他们在未和居民签订安置及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实施强拆,应已涉嫌违法。国务院于1月29日公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这关系到人民生存生活的大问题,请政府及时调查和协调处理该事,以免造成群众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请市长大人为民做主!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新桥村地处浏阳河沿线,隶属我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管理,拥有土地1181亩,10个小组,村民人口3000余人。1996年以来,为支持市、区重点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先后被征用集体土地802亩,妥善安置村民2000余人,但仍有700多名村民未得到安置。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进程和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结合新桥村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节约集体使用土地,我区决定采用高层安置方案,解决新桥村剩余未安置村民的问题。
安置方案确定后,我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召开了未拆迁安置村民的户主大会,表决同意了按60号令的政策,采用高层安置的模式进行安置;二是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对新桥村拟建安置房周边的远大路、高岭路沿线进行改造,为村民安置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三是由新桥村拆迁安置建设指挥部多次组织召开拆迁住户座谈会,进行宣传发动。目前,已签订房屋补偿协议89户,已拆74栋。
2009年9月以来,新桥村少数村民多次提出与拆迁安置方案相违背的诉求,漫天要价。新桥村支、村两委多次召集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仍有少数村民不支持村委会的工作,不与拆迁工作人员正面协商拆迁工作,提出无理拆迁补偿安置要求,严重影响了新桥村拆迁工作的正常进度,导致拆迁停止,安置房建设迟迟不能动工。
由于安置房建设迟迟不能动工,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已拆迁的村民情绪极不稳定,他们也多次向市、区、街三级上访反映自己的诉求:一是要加快村民安置房的建设,由于在外过渡期已达三年,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拆迁补偿费面临用完,安置房建设依旧进展缓慢。二是要求政府站在大部分已拆迁村民的立场上,迅速推动安置房建设,让广大村民早日安居乐业。马王堆街道办事处及新桥村委会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但少数村民仍不配合拆迁工作。根据《村组法》的规定,新桥村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对未签订协议户可以实施强拆的决议。根据新桥村目前的实际情况,马王堆街道办事处决定从4月10日起对两安用地上的未签订协议房屋实施强拆,6月1日上午开展了一次强拆行动。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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