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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暂不受理的情况

2017-10-17 0:23:51发布64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好!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16年3月31日通过,并于2016年4月6日公布。
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后,再享受60天的奖励产假待遇,增加的产假不影响工作、奖金和相关待遇。
目前,女方是在长沙工作且缴纳的社保,女方产假休完,准备办理生育保险,给出的答复就是暂不受理,受理了也只是放在这里,长沙市社保局还没有接到通知,生育保险金是按照以前的98天还是现在的158天计算。
所以,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吧,《条例》从2016年3月31日就已经开始实施,相关的后续工作却停滞不前,滞后严重,给老百姓带来不便啊。
望领导重视解决,草民叩谢!
“zhuhonghao”网友:
您好!针对我省新修订出台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政策制订的权限,我局已向湖南省人社厅递交如何执行生育津贴政策的请示,目前正等待回复。我们将根据省厅回复执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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