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20多户居民是1997年响应长沙县黄兴镇政府集镇建设的号召,在打掛岭购买地基建房,可直到今天,我们仍然没有拿到国土证。当时我们建房时,镇集镇办主任黄许义亲自把关,不让我们将房屋正负零超过马路,可后来修水泥马路时根本无视我们居住现状,造成了我们屋前无排水,屋后无排污,垃圾无处倒的居住环境。我们曾数次请求镇政府均无结果。现在我们特向上级政府反映,以求为我们解决窘境。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黄兴镇打卦岭集镇信访情况的答复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长政督信函[2009]512号要求,我局就黄兴镇打卦岭集镇20多户居民信访事宜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该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兴镇打卦岭集镇于1997年由黄兴镇人民政府牵头开发建设,规划建设规模1平方公里,开发重点为泉沿公路两厢的土地。1997年,黄兴镇集镇办从黄兴镇打卦岭村(原双桥村)合新组征收土地作为集镇开发用地,并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集镇办在未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的情况下将该土地按每缝8000多元价格出售给20多户居民建房,后按农村村民建房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在我局办理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 二、存在的问题 该集镇开发用地在1997年虽由黄兴镇集镇办向被征地单位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但当时未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转为国家所有,其土地权属性质仍为集体所有。因此,目前我局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而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当时土地管理政策,该用地可直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转为国家所有。2001年,黄兴镇集镇办第二次进行集镇开发,根据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其使用的4.9亩土地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审批文号:(2001)政乡土字第07号)转为国家所有,因此该集镇开发用地在2002年都办理土地出让和土地登记,核发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解决方案 目前,该20多户居民要求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其理由是:该宗土地已由黄兴镇人民政府收购,实际上是一宗全镇人民所有的镇集体土地,只能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给居民。 四、关于排水沟的建设问题和垃圾无处倒的问题 排水沟的解决办法:由黄兴镇督促,村委会组织住户共同参与进行。垃圾收集问题正在研究解决办法,村委会拟参照本镇接驾岭集镇的模式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