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世纪城的车位办产权,契税是4%,维修基金是120元每平方,而长沙2010年10月1日新执行的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明确规定,独立车库维修基金是80元每平方,普通商品房车位契税是2%,高档商品房契税是4%.经了解,世纪城车位是按商业用房来收费的,这可能是全长沙目前唯一采用此种方式收契税和维修基金的,难道政府定的政策可以因不同楼盘而改变?政策的严肃性体现何在?目前长沙别墅的车库还只有80元每平方,湘江世纪城车位维修基金及契税跟临街门面是一样,严重质疑长沙市房产局,我们车位使用性质是用来停车的,根本不是商业用途的,为什么按商业用房来收费?希望房产局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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