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五一村代理主任汪玉奇有侵吞集体财产重大经济问题
一:利用合作开发名义铭城国际a座和铭城国际b座两个项目导致集体财产损失近亿元。
类别
项目
名称
规划面积
建设用地
面积
同期
地段网上
挂牌起价
五一村回报
对比
损失
五一村土地
合作入股
折算
实际价格
铭城国际
a座
宽87米长122米
面积10614平方
折合约16亩
7106.32平方
折合约11亩
2006年
300万/亩
总价
4800万
1150万
商业门面800平方(含公摊)
位置在靠近武警和交警宿舍,
价值:800x3000-=240万年
收益65万。
总回报为1390万
(其中包含集体资产的拆迁)
4800—
1390
=3410万
规划面积
1390/16亩
=86。875万
建设面积
1390/11
=126。37万
铭城国际
b座
宽96米长128米
面积12288平方
折合约18亩
8392平方折合约12。6亩
2011年
450-500万/亩
总价8200万
1000万
商业门面800平方
(有无公摊未注明)
位置未确定。
价值:800x3500元=280万
总回报1280万。
8200—1280
=6920万
规划面积
1280/18亩=
71。2万
建设面积
1280/12。6=
106。67万
从上可以看出 ,铭城国际b座和a座比较土地多2亩,回报还少150万,不算土地地价增值和货币贬值,怎么说也不应该比原来的钱少。
按市值计算损失两个项目合作开发总共损失1。033亿元。
按五一村3200人算人均损失:103300000元/3200人=32280元
汪玉奇为达到中饱私囊的目的:
1:汪玉奇违反《村民组织法》8年来不召开村民会议向村民公开合作的具体事项,在90%以上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瞒着村民签定了左案右案a,b两宗土地的买卖合同,晓圆大酒店的承包合同,铭城国际a,b座的合作开发项目,高桥建材市场二期合作项目,五一村五一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土地转让合同。(汪是没有选举产生的主任)
2:为什么了让更多村民不知情,不经合法程序罢免经村民海选产生的敢于为集体谋利益,敢于讲真话村民代表:邓明德,卢建国,龚安平等;私自任命村民为自己讲话或不敢讲真话为村民代表。
3,为进一步达到控制集体财产为自己牟利,2010年7月经不合法的村民代表和党员讨论指定34位侯选人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人员,产生31位为己所用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
4:汪玉奇伙同村委会成员汪玉奇的小姑张慧芳暗箱操作把铭城国际a,b两个合作项目开发权交给他们两人共同亲属张瑞琪(三诚公司法人代表)
5:铭城国际a座的土地金1000万是工程完工售楼以后才给五一村,而我们村民安置房差一分钱都不给钥匙入住。
6:暗箱操作私自变换铭城国际a座800平方的回报商业门面的位置。(把原来定好的位置是靠人民路北向更换为南面西面的位置)
7:财产来源不明,2008年儿子张敏去北京上军校找人买指标花了60万,2010年自费去美国留学(每年至少30万),五一村的村民90%以上都卖掉一层甚至两层安置房而汪玉其一层都没卖,听说还有别墅。
8:多占集体股份,自己多占3股岗位股,还把她定的代表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都多配2股岗位股。股份来源见材料一
二:能力欠缺,办事武断,以个人为中心,,不关心村民生活环境。
1:安置不合理,拆迁野蛮,导致五一村村民去北京上访年年不断,人员不断增加,队伍继续扩大,层面增宽。如五一七组周红初等上访15年问题一直不妥善解决,又增加了五一村十一组张翠英。五一村强拆房屋多起:五一村12组村民熊慧君,五一村十一组张翠英,位于二环线东侧的五一村七十多岁丑娭毑等。
2:用祥小区内的消防通道和小区出路8年一直不关心过问。村民多次上访到市区2009才勉强修了一条3米宽不到100米长的便道。城市文明创建弄虚作假欺瞒上级和村民,把垃圾用围墙围住里面垃圾成堆,臭气熏人。永祥小区电信网络没有入户。
3:不关心弱势村民生活近况,90%以上村民卖掉一层甚至两层安置房,人口多租金收入低,不安排生活困难家庭的劳动力到集体企业上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强烈要求上级党委和政府关注民生,倾听群众呼声:
一:罢免汪玉其代理主任职务,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代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立即终止所有非法合同,避免集体资产继续流失,追回集体资产。
三:拨乱反正,纠正汪在任内定的集体资产配股方案,坚决取消岗位股,重新选举资产管理委员会。
四:调查汪玉其经济问题,追回所得脏款,让她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关于低于市场价格好几倍出让集体土地一事的问题
该帖子中指出的这块地,有效用地面积为7.975亩,由于历史原因,1992年经原马王堆乡划归长沙市水利局,其间,该地块的划拨没有经过五一村的同意,也未与五一村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水利局也从未就此事跟五一村进行协商协调。直到2001年人民路拆迁后五一村才知晓,该地块红线已划归长沙市水利局。2003年,五一村经长沙市国土局批准同意,留地336亩作为全村两安用地,但当时确定下来的两安用地只有306亩,尚差30亩指标无法落地,形成了五一村生产、安置的缺口;2006年,五一村向高桥街道和雨花区人民政府提出收回该地块土地用以弥补两安用地缺口的请求。同年,长沙市水利局得知此事以后,委派其下属公司长沙市水利投资公司就该土地的使用、拆迁等事宜与区、街和五一村进行协调,形成了一种僵局。为确保五一村拆迁安置的顺利完成,最大限度地弥补两安资金的缺口,经五一支村两委集体商议决定,并委托本土企业湖南三诚置业有限公司出面协调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用于生产安置,承诺该地块收回以后就与三诚公司合作开发并给予其相关优惠。湖南三诚置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成立,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法人代表张瑞琪,系五一村八组村民,与汪玉奇无直系亲属关系。2009年,该块地收回后,五一村就该块地的合作开发一事再次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们一致认可,并同意跟三诚公司合作。2010年初,为履行前期承诺,村委会参照周边项目土地开发合作回报条件及当年当地土地价值与三诚公司拟定了三诚公司向我村支付拆迁补偿款200万元,土地回报1000万元及一楼临街商业门面800平方米的合作协议。2011年5月25日,五一村组织召开全村股东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村委会与三诚置业公司合作开发的决议。五一村从2010年7月选举出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后,凡涉及村集体资产的事项,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通过调查核实,五一村不存在“低于市场价格好几倍出让集体土地”的问题。
(二)关于集体资产股份量化不合理的问题
1、五一村集体资产的配股量化方案是五一村集体经济改制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全村各个层面的会议,几经商讨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根据《股权配置方案》,村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的配股按以下办法:“劳动岗位股:担任村支两委累计10年以上的配股基数为2;担任村支两委累计10年以下的配股基数为1;担任村民组长、妇女组长、企业厂长、经理、村工作人员累计10年以上的配股基数为1;担任上款职务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配股基数为0.5。以上配股可就高配置,但不得重复计算”。此方案经2007年12月25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了张榜公布。2010年7月,按照集体资产改制工作的要求,先后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听取了候选人的推荐意见,参加座谈会人员包括老同志的代表、男女村民组长、村部工作人员等方面的代表,推荐的方式包括口头推荐、书面无记名投票推荐。通过推荐,共有57人进入股东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名单,按照代表的要求,确定了股东代表候选人37人,然后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选出产生了股东代表正式候选人34人。在市、区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五一村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了集体资产管理代表人员的选举,选举产生了31名集体资产股东代表,雨花区公证处对选举全程进行了公证。通过调查核实,五一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及集体资产股东代表的推选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的。
2、对于五一村集体经济,村委会每年定期对村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清查,街道每年也定期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审计审查,五一村集体资产管理是规范的。对于个别承包企业,确实存在承包金上交村集体不到位一事,目前五一村村委会正在催缴欠款。
(三)关于不为群众办实事的问题
1、小区通信网络的问题。五一村现有已建成的安置房的弱电网络(国安有线电视和中国电信)均已到户,但少数村民却要求铁通、联通等其他网络都到位,目前五一村暂时难以满足这一要求。
2、消防通道的问题。五一安置小区道路畅通,其中永祥小区东临万家丽路、北临人民路、西临马王堆路,消防车不论从哪个方向都能进入该小区。西子花苑北边区间路,由街道协调,湘越公司出资,五一村出人力,已于2009年就修好了一条便道,可以通车,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的问题。
3、文明创建的问题。2011年4月下旬,按照市、区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对五一安置小区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治,通过宣传发动,小区居民非常拥护并积极参加小区改造及维护,小区整治效果明显,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用围墙围挡未拆迁的民房和建筑工地,有利于改善小区整体形象,也符合建设规范要求,街道和五一村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围墙内的违章建筑和垃圾进行了拆除清理。
(四)关于不依法办事的问题
五一村拆迁安置是在深入村民群众、做耐心细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对街村工作人员十多次甚至几十次上门做工作没有效果的拆迁户,村委会才会走司法程序进行办理,以维护绝大多数村民的共同利益,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妥善解决被拆迁户的个人利益问题。村民代表选举、集体企业承包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都是经支村两委集体研究,严格依规依程序进行办理的。
二、处理情况及后续工作
1、针对此事,街道及五一村于6月13日向五一村的部分老党员通报了调查情况,澄清了事实真相。同时,街道要求五一村委会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认真做好相关村民群众的解释、说服与疏导工作,妥善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2、6月22日,五一村召开了由村集体经济股东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党小组长、村工作人员等60人参加的集体经济股东代表扩大会议。五一村副主任粟平就市水利局地块一事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并详细报告了五一村与三诚置业公司合作开发该块地的协议内容。会议集体表决通过了以村支委员刘富民为组长的五人协调小组,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三诚置业公司就该块地合作的拆迁安置成本增加进行深入协商,以谋求村集体利益最大化。会后,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随机抽点了十名与会人员,进行了单独谈话,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两次会议的沟通,我们了解到五一村村委在村民心中的形象一直是正面的、是积极向上的,是能够为村民谋福利的好组织,村民是拥护村委会的决策、管理的。村委会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都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且程序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