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由于近来几天镇上和县里为了征收我们乌山鲍家湾的房屋和土地,县里和镇上的拆迁办的人态度都比较恶劣,对于我们的要求一概置之不理,只说要强拆我们的房屋,以至于村里的人都反感,昨天为了一点小事我妈还受了伤,请问县里有权利强拆我们的房屋吗?我们队长家和我们家面积一样大,他们家可以有80万,而我们就自己只有45万,这合理吗?
您好,今年5月,县征拆办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协同乌山镇政府对县创业富民园第二期用地进行合法拆迁。在反复宣传征收政策和征收标准,及用地性质时,该组以熊再斌为主的两户抗拒拆迁,并煽动其他拆迁户阻碍县创业富民园拆迁工作,理由是认为征收费太少,建不起房子。而事实上该征拆地是取用当地的最高征收政策标准实施的。在拆迁邻家房屋时熊辉母亲(朱巧云)不顾拆房危险,冲入警戒内摔倒,强说警戒人员将她推倒,颠倒是非,后已妥善处理。
熊辉家人口六人,而该组组长家人口九人,虽然两家建房面积差不多,但依照合法面积补偿,熊辉家杂房、围墙只能算户外设施,按照户外设施补偿,按人头、占地的合法面积进行征收时,事实上有的户户外设施投资较大。征收的政策只能认定合法的面积进行补偿。而该组组长家人口多3人,按人口占地面积核算,肯定要比他家高,才是合理的。工作人员在做工作时反复宣传政策,依照用地性质征收时,个别抗拆迁户最终将只能走合法途径,依照法律进行合法补偿,否则政府将依法进行合法拆迁。目前,该组21户只有3户未拆迁,政府正在依照合法程序,依法合情合理的进行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