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先生:
你好!
我们是芙蓉区安泰新村小区的住户,现有一件事关我们几百户业主切身利益的大事需要政府帮助,敬请办妥!
最近,芙蓉区政府火星街道办事处协同长沙电业局城北分局对我们小区的电网进行换新式电表改造,这件事本身对我们业主来讲无害也无利,他们在不增加我们负担的前提下进行改造我们并不反对。我们原有的电表尚能正常使用,暂时没有必要花钱改造,这样做既耗费资源也浪费资金。他们为了企业自身利益,随意强行更改废止我们的私人财产,却还要我们住户出钱并威胁说不交钱改造日后会无电使用。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这跟强盗有何区别?我们坚决不同意!此事不知是政府允许还是他们企业所为,敬望市长给我们百姓一个说法,并为我们做主,尽快解决好此事为谢!
特此呈告。
安泰新村全体业主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安泰新村的业主们:
你们好!你们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回复如下:
安泰新村小区电改问题由来已久,已是一个长期困扰居民住户、供电单位和地方政府的严重社会问题。问题的症结在于小区专用变压器计量用电与住户电表计量用电之间差额电费长年无法收缴到位,从而引发相关各方利益冲突。“专变”改“公变”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有效办法。为此,市政府何寄华副市长于2008年8月16日在安泰新村小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已对此问题的解决作了明确要求。为了尽快彻底解决此问题,最近我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与城北供电局、安泰新村临时业主委员会多次协商,并通过业主大会就安泰小区电改问题达成了如下意见:
1、关于电改工程设计施工费用分摊等问题。一致同意将小区电改工程按“专”改“公”模式改造,城北供电局已组织人员完成了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对电改工程也作了相应安排,预算资金约200万元。
2、关于居民用户情况及费用承担问题。安泰小区现有房屋13栋共807户,具体分布为52个楼道公共照明用表,614家住户,拆迁户49户(一户为低保户),独立产权门面92户。电力局核定“专”改“公”模式住户收费标准为每户900元。为落实何市长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的精神,我区决定,居民每户出资500元,另外400元由政府进行补贴兜底,累计补贴金额达30余万元。
3、目前工程进展情况。自今年3月份开始宣传发动以来,我区马王堆街道荷花园社区、城北供电局与安泰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联合现场办公,其中有622家住户,74个门面按规定办理了用电协议手续,并缴纳了拖欠电费。对部分居民因公外出未来得及办理手续的,都已通知到户,可随时到城北供电局营业大厅办理。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