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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合法权益该找谁

2018-2-23 18:24:22发布17次查看
我们于2013年1月湖南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预交一万二千元检测费和三万八千元手术费,5月手术没成功,一万二千元检测费没用,当时因为没找到发票,医院说检测费用没产生,什么时期都可以去退费,2014年4月去办退费,医院又说由于跨年需要扣除670余元发票税费后三到六个月才能退回余额,我们投诉12315,12315说找卫生请管理部门,湖南省卫生厅又说管理不了他们,请问市长,难道一个这样简单的预交款,本应该全额退回的事就没有一个管理部门能主持公道,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吗?
您好,依据您来信所提供的情况,您预交的费用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而医院将扣除的发票税转嫁到患者身上是不合理的,他们提出退费的时间是三到六个月也是不合理的,应及时地为您办理退费手续;您可向医院的相关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处理,也可向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调处,如果调处不成,可依法向医院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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