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同志:
我小区新安装的新奥燃气进户管道竟然成为小偷入户偷窃的方便楼梯。
2008年12月20日晚,我楼栋最西边从上到下几乎都被小偷光顾,多户有损失,我家也有。我们住户猜测后经处理此案的警察证实,小偷是通过攀爬燃气管道翻越厨房的窗户进入住户实施偷窃的。
后从侧面了解,类似偷盗案件其实已发生不少,潇湘晨报2008.12.27报道,连住在20多层的高层住宅里也被小偷采用同样的方法实施了偷窃。
小偷偷窃虽是小问题,但由于燃气管道安装不合理引起较大范围的入室偷窃则是一个社会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文明城市的建设,市政府应该关注。
建议:1.以后安装燃气管道应考虑防盗,最好是有规范燃气管道安装的安装标准或规范。
2.已安装燃气管道的,应进行检查,有隐患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如安装不少于3米的倒刺,最彻底的办法应该是管道改装。
请市长百忙之中督促此问题的解决,则是长沙市民之幸。
另:我个人觉得这种市长信箱的方式极好,百姓的声音可以直达。
此致
敬礼!
一普通市民
2008.12.27
感谢您对公用事业的支持,您关于“新奥燃气管道竟成小偷楼梯”我局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市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民用户的2350元接驳开户费并不包括安装防盗措施费用。按照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也没有规定燃气管道安装必须安装防盗措施,故工程设计中没有设计防盗。
目前对于新开发的用户,在设计时要求考虑防盗,对于已经竣工在用的用户,我局会要求新奥公司会逐步完善,安装防盗措施,但经费问题也是制约安装防盗措施的瓶颈,不可能一步到位。
注:
回访建议人:轻院小区15栋401 彭女士
进行了沟通,彭女士反映该小区已经装了防盗刺,但要求还要加长防盗刺,否则要求移管。因目前施工单位都已放假,答复春节后到现场再勘察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