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管局:
天心区坡子街办事处黄兴南路社区在坡子街“悦方大厦”西侧公共道路违法兴建办公楼,市规划局2011年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规划局2012年1月份又根据政府职责分工将该违法事项通知了天心区城管局。2012年7月我们通过天心区政府网站咨询天心区城管局处理结果,但至今没有回复也看不到实际效果。据了解,你局也已多渠道了解详情。请问:黄兴南路社区违法办公楼查处是否属你局职责?今年上半年以你局为主,全市拆除违法建筑140万平方米,为文明城市做了一件好事。为何同时允许黄兴南路社区办公楼建筑违法建设?在施工期不制止停工、建成后不组织力量立即拆除?你局将采取什么强力措施,在哪个时限内象对待其它违法建筑“秋风扫落叶”一样拆除黄兴南路社区违法建设的办公楼?真正使城市管理文明出现新面貌。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黄兴南路社区违法兴建办公楼的情况,我局与天心区城管局进行了协调,天心区城管局、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派员进行了调查了解,其反馈如下:
2003年,为支持坡子街民俗名食街的整体开发建设,我街黄兴南路社区带头拆迁了包括社区办公用房在内的多处自有房产。2010年,我街坡子街社区又配合天心区南湖片区?北部棚改项目建设,原面积628m2的办公用房再次被拆迁。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长发[2005]25号)中第三条“新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百分之一的比例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或配套建设资金”的规定,大韵公司和华远公司应该分别给这两个社区提供至少300m2的办公用房,但至今,两个开发公司都未按该文件执行。我街5个社区现在没有一个社区有属于自己产权的办公服务用房。
目前,黄兴南路社区租用在一不足70m2的居民自有私房内办公,坡子街社区和坡子街城管中队一起租用金汇服装厂内不到300m2仓库办公。几年来,由于社区几经易址,居民群众来社区办事十分不便,居民反映较大,强烈要求社区尽快兴建办公服务用房。为此,街道经多次与开发商大韵公司协商,且社区多次征求大多数居民群众意见,一致同意在街道新办公楼斜对面一空地(属大韵公司红线范围)新建黄兴南路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新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位置为开发建设单位拆除后的工棚位置,不占公共道路和消防安全通道,建成后对周边楼栋居民通风采光基本无任何影响,占地约190m2,只建两层,总面积不足400m2,基本满足黄兴南路社区为民办事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所需。
黄兴南路新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自去年12月开始建设,在办理报建手续过程中,由于新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规划中前面是条道路,根据规划要求如需办理规划手续需进行退让,退让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占地将只有几十平方米,根本建设不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工程,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把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好了,才能使社区管理有平台,社区服务有载体,社区活动有阵地,才能有效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强化社区的综合功能,推动和谐社区的全面建设。
目前,我街道将依照相关文件精神,联合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城区综合管理大队、社区等部门联合对坡子街街区内的违法建设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街区内不新增一处违法建设,同时加强小区环境的集中整治力度,努力将居民小区打造成为文明示范窗口,还市民一个卫生、舒适优越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