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高校集体户口,准备迁回原籍,我已取到集体户口卡,原籍派出所说还要在我现在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转出证明,请问我应如何办理?另外去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相关证明,是不是一定要本人办理,我在外地,可否由他人代办?
您好!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对毕业生入户作如下规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入:毕业生、肄业学生回原籍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就业地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包括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等凭证材料,由本人到区县市局办理。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2587545或登陆http://www.changsha.gov.cn/grbs/fwzt/hkgl/index_1.html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户口管理查询,还可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