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我在长沙市天心区林大路湘瀚御舍购买了一套房子,楼层是13楼,但是楼顶15楼的业主违章搭建了一个阳光屋,还将屋檐伸出了墙体,每当天雨的时候伸出墙体的屋檐上的雨水就直接落到了我家的窗子上,天上下下小雨我家就下大雨,天上下大雨我家就下暴雨,在正常的情况下外面下一点点小雨室内就不能开窗呢?因为不知老天爷何时降雨,从今年一月起我家就一直过着关门闭窗的日子,从而导致我八十多岁的老母迟迟不能搬来同住。今年一月下雪,因为长期被水淋被雪水浸泡,我家的阳台里面的墙漆全部起泡,只能请墙漆师傅从新粉刷。经过十一个月的艰苦协调,楼上的业主终于要求做阳光屋的单位前来在南边装了一个pvc材料的水槽,作排水用,但南边的阳台稍有改善的时候东边却越发严重了,再次和业主沟通,等到的答复是北边肯定不会做了,就这个样。这种侵害邻里权益的行为难道就没人能管吗?物业公司协调不了,社区也说往上报了,天心区城管110的一位姓罗的女士说在建的他们管,建好了的他们管不了,要我找街道,难道执法部门都管不了的街道就能管?我找到新开铺街道的城管爱卫办公室,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会向领导回报,会给我一个答复,让我回去等,到底等到何时是个头呢?据我从城管部门和建设部门了解,市规划局的规划图红线以外的都属于违章建筑,房屋建成交房时以外的建筑也属于违章,更何况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邻里,那业主还口出狂言说要喊天心区的区长书记来看看这是不是违章?堂堂的区政府领导就是这么轻易的能被一个普通的百姓随意使唤的吗?除非这里面关系非同一般。近一年的时间了,我和我的家人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我一个普通百姓能买套房子不容易啊,一套房子是一辈子的事,甚至是几代人的事,在走头无路的情况下,恳请领导抽出一点点您宝贵的时间帮帮我解决一下这个小小的而困扰我一家人寝室难安的问题,我们全家将万分感激!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所在街道办事处已对现场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勘察,违章搭建的阳光屋系该楼栋顶楼住户搭建,由于搭建时没有专业技术,导致雨水斜渗至13楼住户家中。
下一步,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将利用晚上的时间上门做思想工作,做好解释工作,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违章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组织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