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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的补缴以及工资拖欠

2018-2-20 19:49:33发布18次查看
你好,本人2000年进单位参加工作,2008年单位转正,从2008年起才开始办理五险一金至今,而之前2000年-2007年的五险一金一直未给我办理,请问我能要求单位补缴或者相应的现金补偿吗?因为2014年11月底刚刚办理的离岗分流,才注意到这些。盼复,非常感谢!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您可以就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0731-84428020。公积金的问题请向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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