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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县干杉乡新建村拆迁事宜

2018-2-20 16:21:05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先生:我是长沙县干杉乡新建村新队的村民,为支持国家三环和绕城建设,国家征收了我们家的地,拆迁费用却迟迟不下发,我们家2个老人没有工作能力,为什么拆迁费用不能直接发到我们拆迁户手里,村上的集体用地拆迁费却由于个别基层干部有私欲,拆迁费也不能如期发放,我想问下是个别基层干部想私吞拆迁费,还是用这笔钱去非法获利还是没有能力处理这些矛盾焦点。我恳请市府派督察组前往长沙县干杉乡新建村调查拆迁补偿费用中的违规事件,让老百姓安心、放心。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到。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和三环系省、市重点工程,2009年底已全面进入拆迁动员阶段,所有的征收拆迁补偿项目都是由长沙县拆迁中心负责的,该项目采用的是公示拆迁,房屋拆迁款由县征地办点对点支付给拆迁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的规定,青苗补偿已经发放到各农户,土地两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也已经拨付给新建村村民委员会,待村民组拿出分配方案后再由村民组直接发放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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