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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麓山和苑违规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并扣押购房合同!

2017-10-13 18:38:08发布60次查看
我在2012年3月购买了中建麓山和苑物业,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他们要求在中建麓山和苑财务处交纳了物业维修基金和购房所需税费。当时销售说要拿和同到开发商那里盖章,等盖章后把购房和同、物业维修基金发票和购房所需税费发票一起给我。我于4月、5月、6月先后多次询问并索要把购房和同、物业维修基金发票和购房所需税费发票。销售均以购房和同送到房产局备案正在进行等通知为由一直未将购房和同未给我。最近我又再一次索要购房和同、物业维修基金发票和购房所需税费发票。这次又说开发商有规定,必须银行将我的贷款发放后才能将购房和同和其它发票给我。中建这样一直以各样理由不将购房和同、物业维修基金发票和购房所需税费发票给我,严重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期待政府解决!
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市长信箱”反映有关问题的交办件收悉后,先导区党工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明确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先导区分站负责承办此事。 据调查处理,该项目业主索要的物业维修基金、税费的发票及购房合同,建设单位已经交付业主,业主满意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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