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开发商将外墙外保温设计更改为外墙内保温一项,未在设计变更后10日内通知业主,并擅自实施了变更后的设计。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给业主的室内装修造成极大不便并且影响了保温效果,导致居住舒适性和屋内实际使用面积下降。要求开发商予以限期整改。
2. 合同补充协议第七条中明确:“最终选聘深业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单位”,但是开发商未征求业主同意擅自单方面将物业管理公司更改为嘉兴物业公司,该公司的服务资质等级和服务质量均达不到原定的深业物业。要求开发商在交房前将物业公司更换成深业物业或同等资质的物业公司。
3. 根据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主持召开的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精神,长沙市所有小区用电要求为公变,已经建成的专变必须更换为公变。要求开发商给出具体更换日期。
4. 合同附件三中规定入户门为钢质防盗门。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11月17日发布的gb17565-1998号文件《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防盗门有着严格的标准限制,市场上销售的安全门、分户门都不能称为防盗门,对于防盗门最主要的一个强制标准就是门框使用的钢板厚度,一般不小于2毫米,门扇则必须在抗破坏性能方面达到一定的级别。要求开发商提供所装入户门及铝合金窗的品牌、型号及相关认证及验收证明材料。
5. 铝合金门窗框料与门窗洞口间的固定应牢固,不得直接用射钉固定在砖墙上,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要求开发商出示隐蔽处验收记录。
6. 西城龙庭的开发商要求业主在验房前缴纳有线电视和煤气管道初装费。法律规定开发商不得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验房前提。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
对于以上问题,本人要求开发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示必要的文件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在整改完成并达到标准后再行通知业主正式验房,否则本人拒绝收房,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西城龙庭业主
一、物业公司更换问题长沙市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必须通过物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2007年11月,我司按相关部门规定,经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了深业物业公司,并签订了一年期合同。2008年上半年,深业物业公司按其主管部门深圳国资委的要求,从2008年起未进场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到期后不再延期承接。我司也多次与深业物业公司总部协调未果。2008年年底,我司重新向有关部门重新申请,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重新选聘长沙市嘉兴物业公司并按相关手续重新备案。更换物业公司也是万不得已,实属无奈。并且物业公司也按长沙市相关规定及标准公布了西城龙庭收费标准和相应的服务标准。二、外保温改为内保温问题由于外墙采用通体砖,考虑到外墙砖的安全性和牢固性,我司按相关部门规定,重新进行节能设计、审查、报批。经长沙市节能办审查备案后更改施工。三、小区专变转公变问题,待长沙市政府相关实施细则出后,按长沙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四、防盗门品牌为长春铸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铸诚”牌;铝合金材料品牌为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南亚”型材。五、收房前应缴纳的相关费用,我司均按购房合同约定及长沙市有关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收取。前述承诺均不作为业主不按合同约定和公司通知的收房时间拒收所购房屋的理由。如果业主对此回复有意见,建议业主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长沙市赞佳置业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