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领导:
本人彭勇,男,现年27岁,系湖南省湘潭县河口镇人天白村人。一家七口,虽清平度日,但四世同堂享受天伦本也其乐融融。奈何我私有财产被人违法扣押,却又投诉无门。现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特向各级领导状告我私家车现代瑞纳(车牌号:c6zh79)被长沙县人缪兆平(男,现年65岁,系长沙县开慧乡葛佳村桥上组人)及家属无故扣押,长沙县开慧乡派出所包庇纵容,不立案不执法,行政不作为,助长其嚣张气焰。时至今日该车已被扣三个月之久,缪某及家人仍无任何归还之意。请求各级领导为民主持公道,讨回我私家车!
2014年3月21日我驾驶自家私车送邻村张某到长沙县开慧乡葛佳山村桥上组悼念好友。趁我在休息中,缪兆平及家人叫来吊装车挡住我车,无故将我瑞纳车私自扣下!当即,我告知缪某无故私自扣车属违法行为,但缪某蛮横无理、拒不理会,还明知故犯。19点左右见劝解未果,本人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请求当地派出所出警主持正义,放我私家车。长沙县开慧乡派出所到达现场后,当场确认缪某是违法行为,但当即表示无权执法,直接不作为,不进行立案处理,甚至还让我自行找缪某要车!当时我就表示很气愤,如果我能直接问缪某要回私车,我又怎会打电话报警求助,况且我已将缪某的蛮横不听劝进行了详细说明!如果连警察都无权管,不立案不处理,试问,我们平头百姓还要警察干什么!家中失窃警察都会立案调查,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强行霸占他人财产,当地派出所尽然以无权执法作为托词,不予理会!你们就是在包庇徇私、罔顾法纪!
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多次劝说缪家人,但仍拒不放车!次日凌晨3点,在当地举目无亲的他乡异地,我只能去同乡那凑合一晚!车子无法要回,我以后怎么赚钱养家!我又打电话给增治办值班人员请求援助,增治办负责人出面作证缪某及家属私自违法扣我私人车辆并进行拍照和拍摄视频取证!
我本是出于好心送邻村张某前来悼念。奈何缪家人蛮横无理,多次劝说拒不理会,无耻赖上我这无辜人。白天车子被缪家用大石头挡住前后,晚上用其他车辆挡住,根本无意放车,十分嚣张!现在天气炎热,小车被放置于露天环境日晒雨淋,面目全非。5月初,心急如焚的我再次找到当地派出所,请求立案处理。当地办事员还是敷衍了事,继续推诿,至今未给出任何答复!如果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时能严格执法,进行处理,也不会时至今日我无法要回车辆,执法机构主持正义有何畏惧!我们祖祖辈辈都是老实人,也没违法乱纪,如今被人违法扣车,着实喊冤!
我愿相信在这个法制社会,政府能为民做主,我们能依靠政府过上安稳日子,私有财产不受非法侵占。所以我一直容忍,未做出过激行为。恳请相关执法机构能秉公办理,责令缪某归还我私家车,并进行相应赔偿!请相关单位严格执法,不要一拖再拖,敷衍了事!本人及家人不胜感激!
彭勇
来信同志:
2014年2月24日,开慧镇葛家山村缪兆平之子缪航应朋友张某之邀前往湘潭县河口镇张某家参与装修设计,2月26日,缪航在张某家中喝酒后发生意外坠楼,缪航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月21日,用工方负责人张某到缪兆平家就事故赔偿进行协商,但双方由于在赔偿数额上有较大分歧未达成一致协商,缪兆平将张某方车辆挡住,双方引发纠纷报警。
开慧民警接警后,到现场认真处警调解,张某在无法与缪兆平达成协商后弃车离开。考虑到此次纠纷情况特殊,缪兆平及其家人情绪也不稳定,我所民警在纠纷发生后多次到缪兆平家走访、慰问。
缪兆平表示儿子坠楼后在医院曾接受治疗二十天,花费医药费十万五千元,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十万五千元及十余万元的抚恤金。现张某已支付了四万元的医药费。
5月初,开慧所再次组织张某方及缪兆平家人缪兆平家中进行调解协商,但仍未取得成效。由于此次意外事故发生在湘潭县河口镇,我所又同开慧镇政府司法部门前往湘潭县协助缪兆平家属共同处理该事件。6月19日,河口镇政府司法人员与张某方至开慧镇政府再次商议赔偿,后约定当事人张某赔偿五万元、两地政府各给予援助一万元。缪兆平家人听说此赔偿意见后依然没有同意,缪兆平情绪更是十分激动,甚至冲进家中拿农药企图自杀,后被开慧政府的工作人员将其手中的农药瓶子夺走。为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恶化,我所同开慧镇政府劝张某等人将此事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将汽车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