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第3次给市长大人写信的 反映的都是同一个问题
我本是长湘公路的拆迁户 我们93年开始拆迁 拿的是最少的拆迁费用 住的是到05年才建好的安置房 到2010年7月了 还没见到房产证的影子 小小的一个龙福小区 3分之1的房子都是非安置户 楼层好的 基本都是长沙市金霞开发区职工的房子 到底拆迁是谁得实惠到底是谁得利 一个安置小区发展到开发公司和拆迁户抢门面 那产权如何能办下来 如何没矛盾
些情况 句句属实 市长大人有时间请仔细查查
市民朋友:
您好,针对您在信中提到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一)截至8月27日,龙福小区914套房屋和门面产权已完成864套房屋产权的分户办理,剩余50套金霞经济开发区正派专人与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一起组织相关拆迁户和受让人分批在市房产局窗口现场办理,预计除极少数不配合办证工作的拆迁户外,其余均可在9月份完成。
(二)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龙福小区由金霞经济开发区筹资建设。由于金霞大道从拆迁至安置时间跨度长达11年之久,拆迁安置政策几次变化,导致被安置对象结构复杂,特别是对一些非农业户离退休人员,经请示市国土局同意给予安置,但又不能等同于拆迁时纯农业户一样安置。鉴此,开发区将1996年建成的广厦园安居工程(产权为开发区)1#、4#、7#共3栋136套房屋纳入安置房范畴,并制定相应的安置办法。因1#、4#、7#三栋安居工程为开发区另外拿出的安置房源,加上龙福小区、广厦园19栋房屋,开发区共有22栋安置房源,用以安置金霞大道拆迁户是有多余的,余下部分属开发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