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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指控

2018-2-18 21:16:38发布17次查看
芙蓉区东门天厦是一个让大部分有良知的官员都头痛的事,在不道德奸商和部分官员的勾结下,取得了合法的手续和证照,于07年8月对外销售,然楼盘却于当年9月停工.
我们认为:在楼盘缺少资金不能如期完工的前提下,工商银行是清楚和完全明白的.
工商银行已选择为本楼盘提供货款,那法律条文对其是不存在不公平的,某些方面应该是更有利的
工商银行已愿意为购买本楼盘的消费者提供货款,作为国家的一组成部分,它应该与只讲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是有本质区别的
我们在这次消费中,如果说风险,这样的风险是工商银行利用了其自身优势,把自己的过错转嫁,却选择了最须要保护的善良的无辜消费者,这是助纣为虐的行为.
我们相信,在此楼盘销售中,工商银行存在严重的扰乱市场管理的过错,所以我们强烈要求:此次消费我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都应由工商银行代为我们收回. .2009.3.9
因为我区对工商银行没有管辖权,另外工商银行是否负连带责任也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建议业主按司法途径解决较为妥当。此外,东门天厦经市、区两级政府的多次协调,资金及施工进度等问题都已作出明确安排,预计在2009年12月可全面竣工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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