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们是长沙县江背镇湘阴港村的财务清理小组及部分老党员干部,就湘阴港村财务清理所查出的问题曾向您汇报了十条,并求助您予以支持、督办。在您的重视支持下,长沙县纪委与江背镇纪委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进行了调查,但迟迟不决,在所发现的重大问题不是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反将清帐小组及老党员老干部们向上级反映的问题当做一个矛盾纠纷,委派我我村现任支部书记及村指导员再次做我们的工作,我们深感遗憾!今特致与您汇报与求助。
一 专案小组调查方法欠妥:
1. 专案组下村调查对象由涉嫌人员指派、通知,且其调查对象与其实亲戚、亲信。
2. 原始的真实证据不算,虚假明显的伪造假证据有效。
3. 原镇纪委查处时就是要我们“沙婆拌饭 裹裹吞”,袒护违纪人员,但本次调查挂着上面的牌子,实由镇纪委所为,名为换汤不换药。
4. 态度模糊,真善不分。
作为清帐小组及主报人,我们掌握了大量的事实依据,在创新创优的当朝,我们也勇于带头弘扬正气,生死置之度外,当面指证,但专案组视我们为“刁民”,从未与我们联系接触,相反现违规违纪人员为“功臣”相敬有加,不但凡事有商,就连受访者也听其指派,是官官相护、狼狈为奸?还是黑白不分?
二 原所反映十条调查层次不到位与真实情况不符。
1. 瞒报利息后续53万元存款不知去向,也未见息一事,凭着一被清查者提供的证据就能说明去向可信吗?什么时候借出去的?什么时候归还的?银行有帐吗?幸亏我们还留了底。应该有83万,就算是借出50万,很长一段时间内还有33万元不知去向。
2. 白纸条报账20多万核对了吗?
一年7万多的小车费用,黄自己做花木工程,用车、家中人员走亲访友用车、儿女上学、侄子到社港就医都应由集体负责吗?
3. 电表补助既不合事实,也不合财政手续,无经手人、证明人、造表人、资金领签人,只有审批人能报账吗?不算贪污?
4. 虚列假合同套现二万元,无人经手、无人证明前后说法大不相同,也可行否?
5. 粮种补贴5万多元去向不明,为何不查?
6. 99年双收奖金1850元,2000年至2001年农业税退款4339元原已与当事人对质定决,凭违规人员一面之词可以反供?
7. 99年乡统筹,小埠组现有原始凭证可查,向农户分三次收现金9千元,只退6700元,明摆还有2千多元可不退?
8. 2002年至2003年账本凭证遗失蓄谋堵漏,不拿出来就不拿了?收据缺号多本多号,有小金库之疑,就不了了之吗?
三 后续举报八条:
1. 并村并帐 小埠村移交现金赤字25453.38元,湘阴村有现金余额33.7元,只并一下帐33.7元就不见了,25419.68元的赤字现金,由红转黑后,钱到哪去了?
2. 并村时村干部六人每人借款5000元给村上开支,借款未入账,还款未付账,只付利息3000元,开支用途的发票又在会计处报了帐,归还的款从何来?
3. 2004年农电改网时,村上规定按表收费100元,30元上交村上做开支,70元留组上做开支。按2000年统计,我村共有电表556只,但其中范塘80只、花村44只、龙口寺24只共148只不愿上交,其余408 x 30 = 12240元 均交当时的村主任徐德兴,出纳的现金账有记载,但会计账上未收此款。
4. 变卖农网改造器材。
2004年农电改网之时,新线不用,而是将旧线拆东家接西家,国家下拨的35#线材一卷划拨价为18000元/每卷,黄经手做11000元/每卷卖给私人,以致用电大户范塘组电到现在都没有改好,电灯犹如煤油灯,空调无法启动,群众怨声载道。电表存了几十只,放在丁家冲杨义逵家后,陆续卖给湘阴等村,本村张建忠捐赠的部分线路金具,黄都开票报了帐。
5. 原小埠村在上世纪70年代初先后在各生产队的荒山秃岭总营造了268亩杉木林基地和集中连片60余亩茶园,成林后轮番间伐的收入,仅次于绿色银行山枣洲,可黄接手领导后,以不便管理为由,全部砍伐,挖掉原有杉树,自己植树建房等,例如 小埠组的陈四明、张壬奎、赵深华。至今未见交钱,也未签订承包、买卖之类的合同。黄自己用300元买下十多亩树木及基地。
6. 黄借用熊海清6吨水泥票出售,后熊海清要水泥票,黄分两次开票由村上报销,每吨280元共1680元,要归黄出。
7. 1998年至2001年底出纳曹意群因收入未及时报账致使现金出现了10865.52元赤字原因,导致熊海清不肯打移交。他们竟从零开始记账,一直长拖9年之久,致使并村账务不真实、脱节。2009年8月7号在镇党委的督办下,清理小组协助才把应收的6万多元收入入账,减去开支和赤字尚存余额44027.48元,曹长期隐瞒不报,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既算贪污。
8. 村级划到组的款项,只有组上的签字但组上未入账。如:范塘组12000多元未入账,是组之过还是村组经手人合谋?
综上八点再次向您汇报,我们您的领导下,共产党的天下应该有光明的一面,我们始终相信党、相信政府,几个钻进党内的败类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会真相大白,他们的行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此致
敬礼
长沙县江背镇湘阴港村财务清理小组及老党员干部
2010年8月8日
联系人:陈自明
身份证号码:430121193112142515
联系电话:86280466
13613618471409
陈自明所提问题十分复杂,镇纪委多方调查,召开座谈会十余次,均难将问题解决,现已将黄国良等人的问题上报长沙县纪委,由县纪委重新调查、核实处理,县纪委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