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07年雨花区80岁的试点拿补贴每月50元。其它的地区就没有拿。开福区试点是拿独生子费5000元。其它地区都没拿。这次独生子费都解决了。80岁的补贴也要解决了吧。他们还活的多久。雨花区拿了6——7年了。请市长大人多多关照。谢谢了。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按照《关于逐步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长老字〔2010〕21号)精神,户籍户口在长沙市范围内的享受低保政策家庭的年满80—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和年满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享受低保政策家庭的80—89岁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50元/月.人;90—99岁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300/月.人。符合以上条件方可领取。
2、我市的高龄津贴政策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制定的,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建立了最低的发放标准,具体发放工作是由各区(县、市)老龄办承办,高龄津贴资金由各区、县(市)财政承担。雨花区在我市正式实施这一政策以前,提前在全区发放了高龄津贴,故其标准没有统一成我市制定的标准。
3、为保障全市老年人权益,市老龄办将“80岁至89岁老人高龄津贴普惠”纳入了《长沙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计划,并将在今年具体拿出工作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全市“80岁至89岁老人高龄津贴普惠”,力争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