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圣力华苑小区的物业实属佐佑地产初期聘请的相成物业,现在由于小区业主苦不堪言。物业一手遮天。许多业主找不到相关部门来管理,现将业主的问题反应给领导,望领导关怀帮助百姓。 第一、要求物业公开财务。第二、要物业规范监督管理(车、人、物),消防通道严禁停车。现在消防通道都被占用。第三、要物业不得侵占消防通道、业主公共区域(如外面门面区域),不得作为盈利用途。现在物业占据了公共区域,做员工办公区。第四、要求物业对小区所辖范围的内的电梯进行全面检修。现在小区电梯经常出现上下行震荡,很危险。第五、要求物业不得阻止其它通信公司进入小区且收费不得参与、恢复电梯移动信号。(现在物业只让联通进入,电话,宽带都由物业强制收取费用,比外面正规营业厅还贵,业主不能去营业厅办理,给予答复就是这个只能找你们物业办理,物业则强制收取安装费用和座机费用)第六、篮球场不准停车,需要提供篮球架。篮球场就是摆设只在地上画了个线。第七、很多公共墙面、地面坏、乱、脏需要美化。小区入住时间为2006年现在这么久了业主的维修基金根本没发挥作用。第八、小区卫生需改善(如:电梯口,楼道间)第九、小区停车费用收费太高每月210市内都是90每月,要求下调。另要重新规划一个免费停电动车的区域,不影响他人出行。第十、物业费收取太高电梯1.2比市内还贵,要求下调。 第十一、小区安保公司不正规,全是些老人、妇女带小孩的管理小区,偷盗事件经常发生。 第十二、小区一期二期的电力成了物业转管的专线,电费都由物业控制。不是电力公司供电。 希望有政府部门亲自管理,不能交给街道办事处。这样转交给他们根本等于石沉大海。
dj同志:您好!
泉塘街道办事处转收到您发给县长信箱的信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于“圣力华苑”小区的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对于信中提到的十点问题进行核实,现将信件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1、“物业财务公开”。 前期物业服务属于费用包干制,企业运作自负盈亏。目前,对于采取费用包干制的物业公司,尚无明文规定其有公开财务的义务,我街道不能做出强制要求。若业主想了解物业运作情况,可以到物业公司进行咨询,对于部份物业费用的使用及用途可以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到物业公司查证。
2、“我们要求物业规范监督管理,消防通道严禁停车”。 经了解,小区设计了四个消防通道,各楼梯间通道都有相应的温馨提示,对于部分业主仍将楼道占用停车,我们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3、“我们要物业不得侵占消防通道、业主公共区域(如外面门面区域),不得作为盈利用途。” 经调查,目前暂不存在物业公司侵占消防通道、业主公共区域(如外面门面区域)一事,外面门面区域除业主及门面经营用于免费停车外亦无其它盈利性用途。若今后我街道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上述违规现象,一定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4、“我们要求物业对小区所辖范围内的电梯进行全面检修”。目前相成物业在我辖区提供服务的共有4个楼盘,各电梯维保单位有专人联系处理电梯突发事故,对于电梯都是按时年检、定期维保、每天巡查,此项工作有相应的值班记录可供查阅。若业主有疑问,可到物业公司查询相关记录。
5、“我们要求物业不得阻止其它通信公司进入小区且收费不得参与、恢复电梯移动信号。” 目前已进入“圣力华苑”小区的通信单位有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长城宽带也即将进场,中国联通信号已覆盖小区,中国移动也做了部分信号覆盖区域,另因业主强烈要求中国移动拆除一期屋顶机站导致一期原有已做信号覆盖工程瘫痪,此问题已通过小区原有业主代表,属于业主集体联名自愿放弃移动信号所为。针对小区不得参与收费,在前期物业协议中“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第4点 通讯、网络等开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受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委托,甲方可按其行业标准代为收取。”明确约定,属便民措施。
6、“篮球场不准停车,需要提供篮球架。” 06年7月份1、2栋多数业主在交房过程中就相关问题与开发商召开协调会,在协调会中,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取消原有篮球场建设项目,为保护原有篮球场相邻的两栋住宅业主的共同权利,开发单位同意不配备篮球架,此场地不做篮球场用途,业主自行停车属于合理使用场地。
7、8、关于“环境卫生方面需改善”问题。 此项工作属于物业服务工作的基础内容,物业责无旁贷的要不断加强、巩固,给业主提供一个更舒适的人居环境。我街道将责成物业公司加强该项工作。
9、“小区停车费收费太高每月210元,市内都是90,要求下调,另重新规划免费的停电动车区域。” 小区地库停车费标准是湖南圣力房地产公司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标准,对照长沙县同类住宅小区地库停车收费标准制定的,通过开发单位授权委托相成物业公司,地库车位租赁费按180元/月,服务卫生费30元/月,合计210元/月标准执行管理。物业公司无权对该项收费进行更改。 “重新规划免费的停电动车区域”,目前已规划一、三期地下室两个集中摩托车、 电动车(带充电)停放点,现已有大量的车辆在此定点停放,专人管理。收取摩托车30元/月,电动车40元/月(带充电)的费用。
10、“物业费收取太高”。 目前相成物业服务资质为二级,即将升为一级资质。但小区仍按照04年制定的三级资质收费标准在实行物业管理,多层0.5元/平方,高层1.2元/平方,此标准在物业服务行业中,属较低标准。建议业主对同标准物业服务的收费进行了解、比较。
11、“小区安保公司不正规,全是些老人、妇女带小孩的管理小区,偷盗事件经常发生。”对于此现象我们正在责令小区物业管理整改、规范当中。
12、“小区一期二期的电力成了物业转管的专线,电费都由物业控制。不是电力公司供电。”此事我们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dj同志,若果您对以上答复存在疑问或不太满意,我街道可提供场地让您与相成物业有关负责人进行当面沟通。街道永远支持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也欢迎广大业主向我街道提出物业管理方面的宝贵意见。
泉塘街道办事处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