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很高兴能给你写信。我是一个残疾人,在07年我通过残联拥有了我的正式第一份工作,在超市里做事,做得还算可以,唯一一个不方便的就是晚班,由于我工作的那地方晚上过了八点半就没一辆公交车了,所以上晚班的话就要我爸爸去接,为此,我爸还特地买了一辆电动车专门接我,可是据我了解,好像说从五月一日起电动车禁止截人了吧?这对于我残疾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我身体的原因又不能骑电动车,一只手和一只脚又骑不了,我为此而苦恼,提两个建议:能否把经过朝晖路口那经过的147路公交车的营运时间改成23:00呢,可以在21:00后换成每半小时一趟啊,我在那不上晚班是不现实的,所以希望市政府能为残疾人想下,是否也可以允许电动车载残疾人呢?不然我上晚班没法回来了啊!谢谢
你好!根据新出台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我市电动车是禁止搭乘超过12周岁的人员。不过,由于你是残疾人,是否存在这方面的特殊情况,我将报上级领导。具体情况我将电话与你联系。谢谢。长沙市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