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名黎升华,属株树桥移民户,于1987年经上级安置我到溪江乡长溪村石一组落户,二十多年来承党政关心,在此地也算安居落业,现国家兴建大浏高速路,从我组地介经过,其中要征用原属于我耕作栽种的粮田一亩多,山领约0。5亩,我属于移民户,而且移民协议写得很清楚,移民户和当地居民都一视同仁,但现在征收公田和公共所有的土地不分与我们移民居民不说,而且在即将征用时还要把我耕作栽种了二十几年的粮田变为公田,属于村组所有,组村也聚众开过多次会议,(注:有时候开会并不通知我)就是想尽办法要把我这点征收的山田变为公共所有,我想做为移民户的我们不敢说我当时移民为国家或者人民做出过多少贡献,我也是普通老百姓一个,移民外地办起事情来确实很困难而且比别人要费时费力很多,(比如因我家房屋自1987年建过一次新房后至去年才再建,而且还是拆房再建,在这建房过程中就会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麻烦,到现在还是因组上阻止连要收割了晒谷子的地方都没有)当然我移民的别人冷眼相看也不怪,而且作为老百姓,我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种地种菜,假如我的粮田全部征收,征收费用又全部要变为公款,而且我是移民户又还分不到一分钱,那么我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呢?那么所谓移民协议中一视同仁对我们来说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当然村组及乡镇也不是没来解决过,但是每次都不了了之,都不想得罪于任何人,所以张市长,我想请求您看能否帮帮忙:以历史为依据,事实为证据,可以还我们众多移民居民一个公道。也不知这样来信是否欠妥,但这也是我现在走到尽头没办法的办法,如能劳烦你解决,日后万分感谢!
黎升华同志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大浏高速公路征用其山田款项未分配到户一事已查明,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该同志今年上半年4月12日向上所反应的问题,该组(石一组)就于4月13日,由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分配方案并经全组户主在分配方案上签字,黎升华也已签字,现已经将钱款全部分配到了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