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8年毕业的,毕业后落户在长沙,一直挂靠在省轻工业厅一个单位,现在离开长沙10年了,每年都要缴纳户口挂靠费,请问:
1,我弟弟早就是落户长沙,并且在长沙买了房,我能将我的户口挂靠过去吗?上次到单位去缴费,他们说不行,这样合理吗?
2,如果我现在回长沙买房子,户口能转移到我房产所在地吗?如果单位还是不放户口,我该怎么办?
您好:
购房落户政策:
(一)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二)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票据、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受理机关: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理中心办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587545、82587547或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