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长沙市民政局逼我向总理要尊严

2018-2-17 0:25:48发布417次查看
【前言】食话实说,是我的博客名,也是我的网络举报实名。食话,是一个食品行业协会会长亲身经历的讲述;实说,是这位会长向社会及官方的承诺:保证事实真实,并为此担当任何责任。食话实说将以博客日志和网络举报两种形式,向您详尽披露长沙市民政局“违反行政程序、以权敛财”的基本事实。文中除个别暂时不便公开的法律证据外,均提供原始材料。读者若有疑问,可求证新浪、网易、人民网、新华网、华声、星辰在线等多个知名网站【食话实说】的博客博文。
1、一个热心人的心愿
黄建军,即食话实说的真名,一个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大学攻读经济学科,毕业后在大学站了十二年讲台。经济浪潮使他义无反顾般弃教从商,创办高校劳动服务公司。1993年,七拼八凑48万元,成立以安置学校待业青年为主的长沙市宏达食品公司。成为一家食品批零商贸企业,先后代理国际国内知名品牌11支。是“康师傅”方便面省级头号代理商,被业界誉为“面王”。
1996年6月,他的爱人即老板娘余红霞因舍己救人身负重伤,被长沙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其英雄事迹多次见于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长沙晚报。为使重伤的老婆尽快康复,需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由此一个刚刚起步的公司陷入困境。
黄建军并没有向困难低头,也没有伸手向国家要一分钱。在各方支持下,经过几年的艰苦打拼,又使公司重新充满了生机。有两件事使他终身难忘。一是在代理康师傅产品期间,应顶新国际集团之邀,参观了台湾的商贸流通,使他学到了“抱团扎堆”的经营理念;二是爱人负伤期间,得到了食品界各位热心人士的全力支持和帮助,使他感悟到了“集体团队”的力量。从此开始走一条新的人生之路。
2003年春节刚过,他便即刻筹备成立“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为尝试性地把食品经销商会办成全市商贸系统首家民间化的协会,他四处调查访问,自掏腰包,到温州、义乌沿海一带观摩。在业务主管单位长沙市商业贸易发展局(现在的长沙市商务局)的支持下,经过6个月时间的精心组织和充分准备,有147名会员企业的食品经销商会终于宣布成立了!商会没有启动资金,黄建军便亳不犹豫从自己的宏达公司抽走资金10万元,在政府没有任何拨款的情况下,为了开好成立大会,又耗资11万元。
2、一次极不常的顶撞
2003年至2006年,长沙市食品商会与发证机关民政局、业务单位商务局有着几年的“蜜月期”。
在此期间,商会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组织全省食品经销企业,开办湖南营销论坛;2004年5月,与长沙市质监局、长沙晚报集团联合举报湖南首届牛奶(乳制品)节;2004年8月,与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在长沙市大型超市和购物场所开展“放心奶”经销活动;多次协助湖南红星农博会、春交会招商。2004年组织食品企业向全市贫困户送温暖活动;2006年4月,配合湖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举办湖南首届食品博览会暨食品安全年会……
黄建军为了把食品商会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民间化商贸流通协会,投入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他逐渐从宏达食品公司退出,其经营管理全部委托于堂兄负责。商会活动资金不够,黄建军又从公司帐户划入数笔款项。正由于黄建军的不懈努力,食品商会发展到了超千家会员企业单位,涵盖长沙或进入长沙地区的从事食品生产、供应、零售的大型企业。黄建军个人多次受到省市相关部门的表彰和省市媒体的报道。用长沙市民政局的说法,食品商会是长沙市民间组织的标杆协会,黄建军会长是民间组织的最好会长。
正如此,黄建军先后以食品商会会长的身份挤身于长沙市商务局下官办的长沙商业经济学会,成为商经会有史以来最年青的一个来自民间的副会长。同年又进入长沙市民政局倡导成立的“长沙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并推选为副会长。然而,一次与长沙市民政局不寻常顶撞,完全改变了这一切。
2006年,在长沙市民政局主持下,长沙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又要收取一年一度的会费,便同时对全市民间组织进行年审。这次黄建军会长向长沙市民政局提出了质疑:长沙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应民间化,其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不应由长沙市民政局主管领导担任,收取的高额会费,也没有为全市的民间组织提供实质性的服务,特别是依照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民间组织年审和公告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应由行政经费开支。隔了大约半年时间,即2006年年底的时候,长沙市民政局放出了风声,协会要搞竞争机制,允许成立业务完全相同的多个协会,在传达这一精神的会上,黄建军当场向长沙市民政局提出了对这个问题的质疑。因为这两次顶撞,使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和黄建军会长遭遇了一连串的麻烦。
3、一次意想不到的整改和换届
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2007年初,接到长沙市民政局要求长沙市食品经销召开主要主要负责人会议的通知。会议当天,由于天下暴雪,应到的几名副会长未能及时到会。黄建军隐约感觉到这次开会意图似乎不是对商会的工作检查。
2007年3月22日下午,商会突然接到长沙市民政局社团处谭卓华处长的电话,被要求要将商会证照正副本、行政公章、银行印鉴带到办公室,以备第二天主管单位现场年审。
23日下午3时整,由长沙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局局长刘洪娟带队,商务局副局长和行业指导处及社团管理处多位官员随同,在商会刚刚迁入设在《当代商报》报社二楼的办公室,刘洪娟当即向黄建军宣读了2007年3月19日由长沙市民政局和长沙市商务局联合签发的《关于责令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停止对外活动并限期整改的决定》的红头文件。
通知内容为三个部分:一是简要罗列了责令整改的事由。二是责令整改的方式规定为限期3个月完成,并提前进行换届。三是红头文件规定将商会的证照、公章、印鉴如数收缴。
黄建军当即提出两点质疑:一是红头文件不能代替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中所列举的食品商会违规事实严重不符;二是在没有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下,任何管理部门没有现场收缴单位公章、印鉴、执照等权力,并拒绝上缴公章、执照等物。长沙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局刘洪娟则威胁说,若不上缴,将在报上给予公告,依法注销商会。黄建军退后一想,自己苦心打造的、斥资上百万的商会不能这样说没了就没了,还是先顺着主管机关的意图,以后再作计议。于是将公章、证照迫不得已上缴了,其中正本不在办公室,第二天亲身送至市民政局。而民政局现场收缴公章等物,连一张扣押财物的执法单据都没有。
4、一个人的真诚守护
黄建军本着虚心接受监督机关的监管诚意,即刻对照红头文件所指的商会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着手换届。在此期间多次召集商会主要负责人和骨干企业负责人,对商会的整改和换届工作全面安排布置。马不停蹄地跑衡阳、上岳阳、去益阳,全省几乎都跑了个遍。
见整改和换届工作基本到位,便向民政局请示,要求验收。哪知民政局社团处刘洪娟局长一日称病,二日开会,三日学习,四日出差,五日考察,六日要听证,七日没空,种种借口就是不给你验收,也不给你作出处理结论。
原来,这是长沙市民政局对食品商会采取的一次有预谋、有准备、有组织的行动。他们是目的不是要对食品商会进行整改,而是要将食品商会“整垮”,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实除商会搬迁地址没有及时报告外,其他都是凭空捏造。逼着商会提前4个月换届,目的是要撤换商会黄建军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换届就是要换上他们的人。
5、一个更大的阴谋
黄建军一直被蒙在鼓里,那就是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串通长沙市民政局社团处成立的权贵协会——“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暨食品安全促进会”正在紧张筹备之中。民政局收缴食品商会公章、证照的意图就暴露无遗了,就是要把食品商会置于死地,或者完全架空,或者对外造成一个商会违法违规的印象,好让他们的权贵协会第一时间取而代之。
黄建军是一个不言放弃的人,在严格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同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支付整改换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和工资,并投入巨资成立“湖南食品商务网”。黄建军天真地想,只要为企业提供了过硬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销售的重点问题,这样的协会,总是能受到企业欢迎的,受到主管机关认同的。
6、一个很有意义的活动被否定
2007年至2008年,“食品安全”的呼声很高,我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食品安全成了摆在食品经营企业面前的头等大事。黄建军会长便和湖南报业集团下属子公司《三湘都市报》联合倡导成立以全省食品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湖南省食品安全联盟”,并把食品安全联盟的宗旨确定为“食品安全指导,食品安全自律,食品安全服务,食品安全协作”。一个相当有意义的活动就要开始启动。但黄建军心存顾及,因为商会的证照、公章还扣押在长沙市民政局,黄建军就向报社提出建议,一方面加紧与省民政厅社团管理联系,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湖南省民政厅社团处一副处长答复说,倡导食品安全,是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并不需要另行备案登记。第二,黄建军自始至终认为,自己的会长身份还依法存在,这又不是什么违法活动,即使民政局怪罪下来还是值得的。黄建军便与三湘都市报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规定,若中途无故退出或损害报方形象,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果然不出所料,在长沙市民政局一手策划下,湖南的《潇湘晨报》对湖南食品安全联盟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与事实完全不符的报道。事隔几日,长沙市民政局竟谎称接到湖南省民政厅社团处的指示,要求对食品安全联盟进行查处。并把联盟这一正在筹备阶段的企业自发组织宣布为违法。黄建军会长被勒令叫到民政局交待问题,谭卓华竟拍了桌子,勒令交出湖南省食品安全联盟筹备处的公章和宣传背板,并将此情况通报给《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据此认为食品商会严重损坏了报社形象,并提出终止活动,保留向食品商会追索违约的权利。
7、一个权贵协会的催生
国家《食品安全法》出台前,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长沙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协调工作。药监局的局长王秀娥为市食安领导小组的副组长,药监局的纪检书记龙宝柱为食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药监局的食品处为食安领导小组办公机构常驻地。
从2006底起,药监局就瞄准了食品企业资源,想借主持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之机,将相关的资源垄断。一个由官方主持的“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便在药监局的操刀下开始筹划。2007年上半年,便向市政府提交所谓成立报告,并要求全市重点局在报告上签字。包括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卫生局、经委在内,并报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
在民政局未注册登记前,药监局官员便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红头文件,声称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长沙总部入会,并按义务缴纳巨额会费。
黄建军在超市看到这一红头文件后,即拨打电话给长沙市民政局刘洪娟局长,质疑三点:一,行业协会到底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民政局不是多次强调要政会脱勾吗?二,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既然还在筹备阶段,就不能向企业收取会费。三,药监局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自然就担当了管理食品安全的行政职能,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实为不妥,目的是为了向企业收钱。刘洪娟局长在电话里被黄建军问得哑口无言。
此段时间,黄建军满以为民政局在他在强烈反对下,便不会批准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哪知到了2008年8月底,中南最大的食品交易地——长沙高桥食品市场,多个龙头企业打来电话求救,企业在电话里说,长沙市又成立了食品行业协会,并被要求缴纳巨额会费,谁要是不缴纳会费,将会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他们持有红头文件,我们的食品商会被宣布违法,即将注销。以后企业全部要归口到“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
至此,黄建军总算明白了:一,长沙市民政局为何要将食品经销商会置于死地呢?就是要推出他们一手掌控的“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这一权贵协会;二,为了达到此目的,就要把合法的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就要变成不合法,符合规定的任何活动,都被指责为“违反相关规定”;做得再好的工作,都被民政局给予彻底否定。
黄建军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并在会员企业收集了若干证据,将长沙市民政局违反行政程序,涉嫌以权敛财的具体事实整成材料,向国家民政部、高院、高检、纠风办邮寄,同时信访湖南省纪委和纠风办、民政厅,省小金库清理办公室;走访长沙市纪委,市效能办,市纠风办。用实名制举报长沙市民政局纠合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着政府旗号收取企业巨额会费,增加企业不合理经济负担的违规事实;还有长沙市民政局利用自身掌控的“长沙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用红头文件向民间组织摊派会费和宣传赞助费,违规收取民间组织年审费和公示费,据会员某协会反映,刘洪娟已退休在家的丈夫被安置在一个行业协会担任副秘书长,每月领取高额工资,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成立后将由她丈夫接手。
这段时间,长沙市民政局才未对食品经销商会采取任何惩罚性措施,商会相对地过了一段风平浪静的日子。
8、一次意欲现场罢免黄建军会长职务的会议没有开成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岂能对食品商会善罢甘休呢?此时,国家《食品安全法》已经正式颁布,6月1日起即将实施,此事正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报复黄建军和取缔食品经销商会找到合法借口。《食品安全法》规定,各地应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由当地政府负总责,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处的全套人马被调往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楼办工。
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宝柱和长沙市民政局刘洪娟两位局长的策划下,一场收拾食品经销商会的行动开始了。
在长沙市召开的食品行业相关协会及重点食品企业参加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有意不通知食品商会到会,造成商会遭致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的怒斥和严厉批评。
在2009年4月底,民政局向全市11个食品类行业协会签发了一份“关于对长沙市食品行业类协会(分会)清理整顿”的红头文件。此次清理貌似重视行业协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从清理的内容、汇报的工作、检查的资料来看,均与食品安全工作不沾边。纯粹是“借刀杀人”,就是要把食品商会按照他们早已设下的陷阱给予“依法”注销。
从5月19那天开会的情形就可以完全看出来,民政局刘洪娟带队,长沙市民政局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局长、长沙市商务局负责行业协会工作的副局长、长沙市民政局社团处相关官员、长沙市商务局行业指导处相关官员如数到场。会议开始之前,首先指责长沙市食品商会设定的会议程序不符合主管机关的要求,先来一个下马威,后又逐一对到会的食品商会主要负责人单位代表核定身份,打电话给单位负责人落实,其中有一企业负责人不知电话来历,没有如实回答问题,便被商务局主要领导扣上“弄虚作假”的帽子。黄建军进行了必要的申辩,立即遭致商务局副局长王红的高声训斥,在会议现场外高喊要派执法队来执法,叫器黄建军这是抗法,要承担违法责任。一场工作汇报会,简直成了一场“行政执法会”。
黄建军异常冷静,客观实际地向到会的商会主要负责人汇报了相关工作,才使紧张的会议气氛有所缓和,一场现场罢免黄建军会长的图谋破产了。
9、一张姗姗来迟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检查汇报后,黄建军急于得到审查结果,在多次催促未果下,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来了一份《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对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声称:商会不按章程开展活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登记机关监督检查,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行为,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决定给予商会责令整改、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本告知书送达三日内不进行陈述、申辩,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黄建军在民政局社团处办公室看到这一告知书后,非常气愤,但这一次长了一个心眼,自己长时与民政局的违规行为作抗争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法律法规知识,当即对这一告知书给予了抵制,在与律师通电话后,决定不接受该告知书,并当即提出申辩理由:一是行政告知书不具备法定效力。没有按法律规定提供被处罚人的违法具体事实和证明材料,二是处罚结果设定为不确定性,处罚决定竟然可作选择。黄建军断然拒绝领走这一行政告知书。
直到7月12日,长沙市民政局为把黄建军“投诉举报”、“网上发帖”给予中断,便在湖南日报a12版右下角刊登了《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对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行政处罚行事告知书》,试图把黄建军给吓住,同时对外界造成混淆视听的效果。
10、一个沉重的打击
黄建军出生于湖南长沙县。其父王正义于1996年去世。生前系抗美援朝转业地方干部,曾任公社副书记、区人武部长、区公所副区长、区长等职。其母黄正云,生于1935年7月25日。生有一子两女,大女儿黄佩君,儿子黄建军,小女黄佑军。其母一生正直,将儿女抚养成才,并不忘报效国家,在邻里乡间传为美谈。为支持儿子黄建军,从学校停薪留职经商,成立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曾多次说服两个女儿和女婿及亲妹,多次向儿黄建军出借或筹集资金,并瞒着两个女儿拿出自己省吃俭用的养老金及夫遗属补贴,以支持黄建军的事业。
2007年7月初,黄建军向老母诉说:长沙市民政局于6月底就签发了“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对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行政处罚行事告知书”一事,声称要将食品商会给予注销,儿子便想尽一切办法挽回这一结果,争取商会不予以注销。听到这一消息,母亲引发急病,并于2009年7月10日带着对儿子的无限忧虑离开人世。
11、一条维权之路要走到底
长沙市民政局行政乱执法不但不纠正,还千方百计打击报复投诉人,黄建军实在是忍无可忍,便于7月4日向新浪、红网连发了【食话实说】的一篇《政府只有主导这样的食品行业协会才能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吗?》的博文,此事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于是黄建军开始走上一条维护自己尊严的艰难道路。只是在母亲去世戴孝期间,才停止三天发博,其他时间几乎是一天一篇。长沙市民政局在新浪网站的多篇回帖中竟称食话实说是“造谣”,是“疯子”、“神经病”;在红网的调查回复函中,对自己的种种违法行为否定得一干二净,还指责食品商会工作长期不规范,按照他们的意思,早就应给予取缔。
致使长沙市不明真相的民间协会和食品商会的会员单位,跟着长沙市民政局瞎起哄,给黄建军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荣誉损失。
12、我要我的幸福,我要我的尊严
黄建军一个儒商,在食品界有着良好的信誉,他为此感到很幸福;他热心社会活动,将毕生精力献给了食品行业和食品商会,他也觉得很开心,他在担任商会会长期间,呕心沥血,尽职尽责,受到了很多企业的肯定,特别是接受他帮助过的人更是心存感激,他也觉得很快乐,这种感觉就是再苦再累,他认为这就是他的“尊严”所在。可是,长沙市民政局为了一个集团的利益,把这个积极、正直、向上的民间人士的尊严剥离得一干二净。
现如今,在工作上,黄建军还扛着商会“不合法”的包袱,还要时常遭到长沙市相关职能局的白眼,遭到同学及朋友的讥讽,遭到食品会员企业的质疑。
经济上,原曾向商会提供过资金帮助的企业或朋友,见商会要就被整垮,逼着黄建军归还借款,连黄建军的亲戚也觉得借出的钱不能收回而心存怨恨;还有许多给食品商会投资协办湖南食品商务网的企业,见企业投出的钱无法获取商会提供的服务,纷纷要求商会和黄建军退款理赔;还有许多合作单位签定了商务合作协议见不能履行,指责商会中途退出,保留向黄建军索赔的权力;黄建军自己的公司早已注销,全部资金都注入了商会,身无分文,可以说黄建军现在连基本生活都没有着落。
在精神上,来自官方、社会、亲情的压力,几乎使他喘不过气来,几次生病,他都硬撑下来了,甚至他连生病就医的医药费都没有,就连到北京上访的路费都成问题……为此,他还在不断地奔走,一年内磨破了好几双皮鞋……在这种精神状态下,不是“疯子”,都会被民政局逼成“疯子”,没有“神经病”,也会被民政局闹成个“神经病”!
现在,黄建军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向民政局讨回幸福,要回尊严。于2009年12月3日向民政局递交了要求落实并回复两个基本问题的报告。据说长沙市民政局在市有关部门的督促下,承诺会很认真地处理好食品商会的问题。这次民政局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刘洪娟可怜巴巴对黄建军说,“我们之间有误会,你对我的原则性不理解,我愿意给你提供最大的帮助,让你这个会长继续当下去。”先是由社团处相关负责官员轮流找黄建军谈话谈心,后是出动了刚调入长沙市民政局主持民间工作的副局长做黄建军的思想工作:要黄建军承诺博文不要写了,谁对谁错不要分了,其的损失可以在以后的协会工作中想办法帮以收回,并要求黄建军尽快给民政局签订一个承诺协议,“从此放心去当你的会长!”民政局对食品商会提出的两个问题也很快给予了回复,但回复当中掩盖了两个问题的实质,一是婉拒提供2007年收缴食品商会公章等物的红头文件,二是拒绝了商会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听证的申请。他们的违法行为自然只字未提。
黄建军当场直言:民间协会的会长是企业选出来的,不是主管部门用红头文件点名产生的,本人能不能继续做会长,也不能由民政局说了算,而是应该得到企业决定。至于经济损失,也不是让本人继续当会长从企业中收回的。这些损失发生在商会以外的借款、自身经济实体、老母的养老金等。都是民政局违反行政程序造成的,其损失不能转嫁到企业头上,民政局也不能以让黄建军继续当会长作为代价,开脱自己的行政违法责任。并拒绝了他们的所谓之“和平谈判”提出的条件,决定走一条维权之路。
黄建军深知,民告官是很难的,特别是民政局这样一个官方机构。长沙市民政局早就作好了充分应对的各种准备。正如民政局所言,黄建军现在是三无人员:无后台(家属没有一个做官的)、无经济(无任何经济来源)、无声援(会员企业都不会跟政府作对),随他告到哪里,怎样个告法,都不起了作用,就让他去告吧!
我的幸福向谁要啊?我的尊严向谁要啊?温总理,是民政局逼我向您要尊严!
长沙市民政局
关于“食话实说”来信的回复
自今年4月6日以来,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会长黄建军先后以“食话实说”的网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中发表了以“长沙市民政局逼我向总理要尊严”,“政府只有主导这样的食品行业协会才能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吗”为标题的几封来信。在收到长政督信函[2010]100号文件以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要求相关处室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进行了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会长黄建军的违规情况
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以下简称商会)于2003年7月10日在我局注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市商务局,原法定代表人是黄子琼(协会秘书长),黄建军任会长,在黄子琼的带领下,协会初期运转良好,活动经常,为食品行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广大会员的有力支持,形成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由于黄子琼与黄建军的办会理念迥然不同,她于2005年11月11日辞去了商会职务。黄建军在我局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接任了法人代表。自后,多家食品企业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食品经销商会的违规行为。根据我局的调查了解,商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未按《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商会相关手续和开展相关活动
1、未按规定办理商会变更登记和印章备案手续。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应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办理手续。近年来,商会多次变更办公场所,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且在市商务局和我局联合下发整改通知后至今仍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整改期间,刻印了未经我局备案登记的“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办公室”的印章,先后下发了《关于我市食品行业摸底和会员登记的紧急通知》、《关于“魅力商会精彩论道”(第二届)商会理事会碰头会的通知》和《关于用户网站验收的通知》等文件并开展了相关活动。
2、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和整改材料。《社团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2007年3月,市商务局和我局联合向商会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商会及时开展整改工作,上报整改资料,但一直未收到商会的整改材料。2009年3月,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对全市10家食品类行业协会(包括市食品经销商会)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市商务局和我局先后三次到商会找黄建军调查了解整改情况,同时,市食品类行业协会清理整顿工作组两次到商会进行督查,黄建军都未能提供商会的整改报告和财务资料。近两年来,黄建军多次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有关领导作出按时、按质完成商会整改任务的相关承诺,却始终未完成整改工作目标和上报相关整改材料。
3、多次开展营利性活动。《社团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但黄建军却多次开展与社团性质不符的活动。2006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向我局转来长沙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关于黄建军等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招摇撞骗的紧急情况汇报》,反映黄建军打着各级主管机关的旗号,开展“长沙市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向多家食品企业收取检测费,为了营利,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11月,又开展了“社区超市安全调查”活动,向食品企业收取2000元不等的宣传费用。2007年7月,以未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湖南省食品安全联盟”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向食品行业企业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2008年3月,组织召开了“魅力商会精彩论道”活动,以此名义邀请商会其他负责人和特邀单位参加清华大学投资高峰论坛,收取980元1张的门票费。2008年8月,通过湖南食品商务网用户验收的形式,向食品行业企业收取加盟费和赞助费。
(二)未按《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章程》的规定办会
1、未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商会章程规定,每2年应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每1年至少应召开1次理事会,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自黄建军担任法人代表后的5年来,商会未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所谓召开的理事会,也是黄建军邀集一些食品企业的人员参加,绝大多数理事既不知晓,也未到会。如2009年5月19日,市食品类行业协会清理整顿督查组在现场督查时,按照黄建军提供的参会名单,落实参会人员身份,发现黄建军召集的负责人基本都没有在民政局登记备案,根本不是商会的副会长。
2、未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商会章程规定,商会负责人应于任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在2007年3月下发的整改通知中,市商务局和我局明确要求商会立即进行换届选举,但黄建军至今仍未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3、办会不民主。根据我局社团处多次对商会副会长和理事的调查了解,在黄建军担任会长期间,绝大多数副会长反映商会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从未公布,商会的活动也未征求他们的意见,只是在一些需要收费的活动中才通知他们,根本无法行使章程规定的民主决策权利。
(三)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社会团体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根据我局社团处现场对商会财务检查的情况,商会的财务管理有下列几个问题。一是财务手续不健全。黄建军担任法人代表期间,财务收支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财会手续,会计监督形同虚设。二是财务凭证不规范。商会账本中发现了以白条入账的现象,大部分凭证缺少“证明人”和“法人代表”签字。三是财务核算不准确。商会未完全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存在错误。由于黄建军在整改期间一直未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我局无法了解商会真实的财务状况。
二、关于我市食品类行业协会清理整顿的有关情况
根据2009年3月10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暂缓办理食品类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函》的规定,现有食品类行业协会要进行清理整顿,由我局牵头,相关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参加,对10个食品类行业协会进行清理整顿,对达不到要求的协会进行整改或注销。我局认真学习,迅速行动,制订了《长沙市食品类行业协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印发给相关食品类行业协会。2009年4月22日,全市召开了食品类行业协会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会后对10个食品类行业协会进行了现场跟踪督查,指导健全组织机构和规范财务管理的行业协会6家; 整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行业协会2家;规劝注销未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1家;拟撤销不规范运作、超出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1家(市食品经销商会),受到了绝大多数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的衷心拥护和一致好评。
三、关于市食品行业协会申请登记的有关情况
2006年6月,15家食品行业单位向我局提交了申请筹备市食品行业协会的相关资料, 我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退回了筹备申请资料。2007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转来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的请示》,我局慎重研究后,提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建议暂缓成立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若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业务主管单位,则宜成立食品安全协会;若急需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则须经业务职能相关的部门书面同意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才能担任食品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这也是后来7局(委)领导联合签署意见的主要原因。2008年6月17日,市食品行业协会发起人征得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单位同意后,再一次向我局提交了筹备申请材料。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行业协会之间可通过适度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省民政厅的答复意见“行业协会允许适当竞争,对一个城市同一行业只能成立一个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协会不再强调”,并与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后,于2008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同意筹备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的函》(长民社团[2008]92号)。同年12月,市食品行业协会筹备组向我局提交了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2009年3月,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暂缓办理食品类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函》的要求,至今未办理登记注册。
四、关于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的有关情况
长沙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于2004年12月1日注册登记,共有会员131名。几年来,促进会始终坚持自愿入会的原则发展会员,从不强迫或胁迫民间组织入会。会费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近4年共收取会费31.58万元,按照民主办会的原则,经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同意,全部用于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活动,为各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如承办的“省、市民间组织‘真情献社会、诚信促发展’的大型广场活动”,收取的13万元经费全部用于活动,为保证活动的圆满成功,我局机关还向其追加了3万元工作经费;组织的“促进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活动,收取的8.01万元捐赠资金和物资全部交市慈善会;2007年民间组织促进会与《湘声报》社联合开展的“长沙市首届民间组织‘双十佳’评选活动”,我局也没有收取一分钱的费用,当时,市纪委、市监察局认为不是政府机关组织的评比活动。200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全市行业协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相关负责人辞去了在促进会的兼职。该会经2008年9月1日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黄建军的6封来信,并没有反映商会的真实情况,基本上都是在掩盖商会违规真相,逃避自身责任。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着力培育一批行业急需、群众急盼的行业协会,着力巩固行业协会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形成规范、有序、健康的行业协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和人民满意城市中重要的服务性作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