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4月28日,流沙河镇草冲村贺家组发生一起重大凶杀案件,凶手姜比荣、贺春香夫妻仗着儿子姜训是副镇长,欺压乡邻,在4月27日强占邻居土地,并将受害者活活打死,惨案发生后,姜训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而是扬言威胁受害人,有金钱收买现场目击者。在死者的法医鉴定结果没有出来和刑事没有定性的提前下,流沙河镇政府的相关领导强烈要求死者家属将遗体下葬,在处理这事件过程中,流沙河镇政府的部份负责人明显的偏向凶者一方。请求市长为死者伸冤,为受害者家属做主,督察相关部门阳光办案,严惩凶手,杀人偿命。同时也要求我们的上级政府与中共纪检部门立即对姜训撤职调查。谢谢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4月28日上午8时45分左右,宁乡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流沙河镇草冲村贺家组村民发生打架。110指挥中心当即指派流沙河派出所赶往现场处警。流沙河派出所值班民警刘志义、姜杰带领协警立即赶赴现场。因距离事发现场约六、七公里,值班民警于8时57分左右赶到现场,中途无任何耽搁。
到达现场后,值班民警详细了解了案发情况:上午8时许,王全飞(死者王元中侄女)因修路地基纠纷与邻居姜利(犯罪嫌疑人姜比荣之子)及其母亲贺春香发生争执,随后王全飞的叔叔王元中、王辉中与妻子姜素芬也到现场参与口角,另一方姜利的父亲姜比荣也参与其中。王元中不同意贺春香将路修在侄女王全飞的菜地上,并将姜比荣家已经砌好的石头路基搬掉,因此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姜比荣持铁锹朝被害人王元中腰部打去,王元中被打后与姜比荣互相扭打在一起,过程中,姜比荣抱住王元中朝一旁推去,王元中倒地后脑袋砸在路边石头上血流不止,王辉中见状将其送往医院。民警随即将姜比荣控制,要求其家属马上筹款送往医院用于救治,并同时赶往流沙河地区医院。到达医院后,院方称王元中伤势较为严重,现有医疗条件无法实施有效救治,建议转院。民警立即要求院方安排车辆将伤者送至宁乡县人民医院。
民警随即将姜比荣口头传唤至所内展开调查,同时安排刑侦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并对周边进行走访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因案情重大,流沙河派出所值班领导向县局领导及刑侦大队汇报案情。当日上午11时许,公安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赶赴案发地点开现场勘验及相关调查工作。当晚,伤者王元中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犯罪嫌疑人姜比荣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过程中,公安局专案组对现场目击证人王辉中、姜全芬、王全飞、姜利、贺顺林等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刑侦大队法医对被害人王元中进行尸体解剖确认了死因;犯罪嫌疑人也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局法制部门根据案情将该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证据充分,法律运用适当。
当晚,死者家属将尸体抬往犯罪嫌疑人姜比荣家中闹事,在宁乡县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公安局流沙河片区四个派出所均放弃五一休假,积极协助流沙河镇政府处理善后事宜。5月1日晚,经反复协商调解,犯罪嫌疑人姜比荣家赔偿死者王元中家属10万元,死者家属将尸体抬回安葬。5月12日,犯罪嫌疑人姜比荣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犯罪嫌疑人羁押宁乡县看守所。
针对网友“无能”所反应的犯罪嫌疑人姜比荣之子姜训的问题,公安局指派流沙河派出所进行了走访调查,姜训系宁乡县朱良桥镇副镇长,案发时不在现场,平日其父母与周围邻居关系尚可,无仗势欺人之举。案发后,姜训配合公安机关办案以及流沙河政府善后处置,积极筹集赔偿金,无扬言威胁受害人行为,也未发现用金钱收买现场目击者的行为。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