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市公安局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本人从外地来长沙也有一些时间了但是还是看到很多让我感到长沙这个美丽的城市不美丽的一面,曾经我也向你们提过几次长沙市出警效率的问题,但是昨天确实让我再次感觉到长沙这个美丽的城市不好的一面,以下为事实经过.
昨天晚上我去雨花区红星村步步高买东西,之后到前面报刊亭买东西,但是看到一件让我很生气的事,我刚好站到报刊亭,看到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故意将手中的手机丢在地上,刚好一位看似农民工打扮的中年人从边上经过,而且在左边和那年轻人走的是同一方向,我和买报的老板亲眼看到那年轻人将手机丢在地上,但是那年轻人把那人拦住,然后把手机捡起来,递在那位看似农民工面的前说手机被他碰着摔坏了,然后那位中年人和他理论,但那个故意丢下手机的就是说是他碰的,并要求他赔钱修手机,那中年人不愿意想走,边上又走出来一位同伙的年轻人拦住他,那中年人看来是走不了,就打了110报警,可那年轻人说你不陪我就打死你,可那中年人我还是比较佩服他的人生阅历,他说这样的事我见多了,但是没有说他是故意的,说等到110来了再处理,可我之见,这明显就是一起敲诈勒索的事,我看表那中年人打电话报警的时间是八点过二分,到了八点二十多了路边好像想起了警笛声,我也为之高兴,可向路边一看,是一辆120的车经过,那中年人过了几分钟只好又打电话向朋友求救,并在电话中向朋友说明了事情经过和地方,可那年轻人一看情况不妙,也知道对方不是那么容易敲诈的,只好佯装离开,此事也算就此了之.
但是在长沙这样的社会环境当中,在那样的大庭广众面前,出现这栗的事,我们外地人还敢来长沙安居乐业吗,难道你们长沙的110出警的速度和效率就那么慢吗,还是因为经济比广州落后,而工资也比广州警察低呀,所以办事效率也如此呢?和我在广州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够重视,能够使长沙市成为真正的环境友好型的社会.让我们这些外地人能够真正感受到长沙的优秀.
衷心感谢你对我市社会治安的高度关注!经长沙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反馈,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10月20日19:54:17有一名群众用方言报警称:在红星步步高超市前韶山路上的公交车站处,手机掉在地上,说是报警人撞的,要求110派警。接警员问他是否是交通事故,报警人应称“嗯”,接警员便速派交警122出警。
根据交警支队122中心反馈,雨花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用电话与报警人取得了联系,报警人回复交警称:他自己处理好了,不用民警再去了。故雨花交警便没再去现场。2008年10月24日中午12:58分,报警人罗晓二也亲自打电话来110证实了上述情况。
因此,出警干警已与报警人联系过,报警人已主动要求撤警。所以没有干警到达现场处置。 再次对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