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才子佳苑开发商于1月3日下午4:40左右,组织四五十人强行进入住房内,将二名下岗女工拖出房间,多人进行殴打,致使伤者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事隔一天1月5日,开发商又组织多人,又打伤三人,其中一人被打断三根肋骨,还有一人是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典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行为,不知道政府会不会替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作主。现在我们的房子被拆,开发商在出了几天的医药费后也不理了,被埋在废墟中的东西也拒绝赔偿,希望政府关心关心此事。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进行了认真调查,在2009年3月份回复过您,现再次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你投诉的项目建设单位系长沙才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子公司﹚。才子公司于2007年3月22日,以挂牌方式依法取得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李家冲10号原湖南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长沙羽毛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公司与长沙羽毛厂签订了交地协议,并于2008年底开始组织对厂区内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幼儿园的拆除。
据你和你妻子反映,才子公司于2009年1月3日下午4点钟左右,在没有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对该房屋组织野蛮拆除。经调查,你们所居住的房屋系长沙羽毛厂厂办幼儿园公房,房屋一间,面积约13平方米。才子公司于2009年1月3日下午组织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现该房屋已拆除完毕。
二﹑处理情况和有关建议
关于已拆除公房涉及的有关租赁户赔偿问题,你们提出要求赔偿20万元或等长沙羽毛厂另外一栋房屋类似的20余户公房拆迁后,参照他们的标准进行赔偿。经与才子公司联系,该公司愿意作出适当赔偿,但认为20万元的赔偿要求太高,无法达到。
因此,目前就已拆除该公房赔偿问题,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我办督促才子公司和长沙羽毛厂必须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该问题。同时,我办建议就该房屋拆除有关赔偿问题如协商达不成一致,你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反映房屋拆除时发生的纠纷问题,建议你们可以依法向公安部门反映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