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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八年,一证皆无!

2018-2-14 10:23:32发布17次查看
位于岳麓区枫林路的红叶山庄,系博士房地产开发,于2005年交房,可是到目前,其1,2,3栋仍然一证都没有!虽说房产买卖是市场行为,要按照民事纠纷走法律程序,但是政府的职能部门难道就没有任何责任吗?你们除了收费,就不需要履行任何监管职责吗?比如,对开发商的开发资格,你们是否尽到了审核义务?与房产相关的部门,如房产局,规划局等,你们千万不要仅仅只当收费局!
张法天: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信中您反映湖南博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红叶山庄05年交房至今1、2、3栋仍然一证都没有,经我处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是湖南警察学院委托湖南博士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共6栋186户,已有84户办证。还有红叶山庄1、2、3栋共102户未申请办理所有权证及整个小区国土证,其原因是“因为应拆除的建筑物未拆除导致市规划局不能验收”,也就是因拆迁户的违章建筑致该小区的现状与规划不符,市规划局未批准整个小区的规划验收,导致红叶山庄1、2、3栋共102户房产证及整个小区的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
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必须经过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登记,未通过验收合格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我们已经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目前我处可做的前期工作:由博士房地产公司向市房地产测绘队申请对该项目1、2、3栋102户进行实测,将实测报告作为市规划局进行竣工验收的依据。待市规划局进行验收合格后,再由博士房地产公司向我处提交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如该公司根据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登记,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为开发商办理好栋产权证,10个工作日内为客户办理好分户产权证。
特此回复。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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