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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继续求助!

2018-2-14 10:18:12发布55次查看
张市长:
上一封信 (见后面附注) 反映了我的情况,到至今三个多月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老百姓的大事是衣食住行,在拆迁中应该是先安置后拆迁,这才是体现了人性化拆迁。在没有法院裁决的情况下,就将我家强拆强搬,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家庭财产是受宪法保护的。作为一个支持政府棚改建设的市民,遭遇这样的不公,是何等的悲哀。
现在我的廉租房已分好了。我已将房子打扫干净要搬家了,我多次找黄兴路拆迁办经办人侯国华,问我遭到强拆后的家庭财物的下落在哪里,同时提出清点家庭财物的要求,他说不知道。财物下落不明,清点遭拒绝。张市长,我的家庭财物我不能清点,你说有这样的道理吗?他有什么理由剥夺我清点家庭财物的权利。
5月24日,我家被拆迁办强搬了,6月17日我的腾房认定单已开出证明,根据签订的协议,合同规定他们必须把我的房屋补偿款给我,而到今天还强扣着不给。家庭财物下落不明,清点家庭财物遭拒绝,房屋补偿款强扣不给,我找了许多部门,他们都说要找经办人,我年老多病,为了争取到廉租房,给自己有一个安身之处,我已经精疲力竭了。
张市长,请您帮帮我,维护我应有的权利。我万分的感谢!
易建民
附上封信:
深深感谢和继续求助
处理单位:开福区 处理时间:10/12/2013 18:28:52
信件内容:
张市长:
您好!
我是黄兴北路棚改的拆迁户,前面几次来信反应了我的情况。在您的过问和有关领导、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下,我们家终于有了一个安身之所,拿到了廉租房产证和入住通知单。在此我代表全家向您表示深深的感谢。
现在,我要向您反应,拆迁中的一些问题。我们家遭到强拆,拆迁办一直声称是法院强拆的,但我没有收到传票,门前也没有告知书。去开福区法院查实,根本没有此事。新拆迁条例中,行政强拆已被取消,只有司法强拆。实际上我家是公证拆除,公证只有见证作用,没有强拆权力。
根据我家实际情况,属于低收入,我又年老多病,家庭生活困难。签协议时,我们反复强调说明,我们只住得起廉租房,拆迁办拿了廉租房申请表给我们填了,同时我们按着拆迁办的要求,把各种证明资料办好备齐交给他们,他们表示春节前后给我们廉租房,但是廉租房并没有安排,逼着我们去住公租房,我们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不行,没有答应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办把我们家强拆了,他们的违法强拆,我只好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在您的过问下,拆迁办向您说我们家在低收入认证阶段,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送上去审批。6月6日,我去开福区低收入救助局进行查询,拆迁办根本没有送我的资料去审批,还说去催了多次,没有诚信,尽说谎话。我反复把我的实际情况向低收入救助局领导说明,尹局长认真的听取后,打电话要龙飞把我的资料送到救助局。经审批后,我符合条件,开出了低收入认证证明。拆迁办以各种借口拖延,不予办理各种手续,至今我们家还不能入住。我们的房子是他们违法拆除的,按合同上说,不存在腾房子,只要通过住保局审批合格,就可以一次性结清拆迁补偿款。6月24日,我们就已经通过住保局审批合格,到至今拆迁办拒绝给我们结账。我们遭到拆迁办的违法强拆,按道理,公民的家庭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我们没有追究家庭财产是否遭到损失,只要求按合同把拆迁安置补偿款一次性结清,尽快入住,同时表示办理好入住手续,马上把我们的东西搬走。而拆迁办卡着不给我们结清账,用意何在!违法强拆已经对我们造成伤害,拆迁办不去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违法强拆造成的后果,他们必须自己承担。我们不予追究家庭财产遭受损失,就是最大的宽容。
张市长,恳请您帮帮我们把问题得到解决,万分感谢!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黄兴北路指挥部了解相关情况后,督促房源部对该问题及时解决,目前已解决相关困难。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高度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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