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闲逛,发现了“拯救徐千行动 ”(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dispbbs.asp?boardid=3&id=13462),看完后很是触动。对于流落街头的儿童,我想市政府应该知道,而市政府采取过一些什么措施。通过这件事我才知道,可以联系儿童福利院或者孤儿院,然而以前我不知道,或许大家都不知道。现在我想提两个建议:1.市政府可以组织全市人民关注,让大家看到了这种现象后,立即联系儿童福利院,孤儿院,公安局。最好市政府能够下发文件,特别是下发到学校。2.重视儿童福利院,孤儿院,不要让儿童福利院,孤儿院因为资金不足而无法收容儿童。
您好,目前长沙市救助站和儿童福利院为主要救助长沙市未成年乞讨流浪者和社会弃婴、孤残儿童的两大机构。 根据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救助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全市各级救助机构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同时,民政连同公安、城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对在我市无生活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含未成年人)进行有效救助。特别是无条件救助由公安、城管和群众护送来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尤其是对于群众发现、护送来未满6岁的流浪乞讨未成年儿童,市救助站会在无条件接收并予以救助的同时及时转送市儿童福利院安置。 2008年市救助管理站针对街面上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变相乞讨的现象,启动了主动救助机制,多次协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救助行动,通过上街劝导、出动流动救助车、发放救助卡等形式,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变相乞讨的未成年人实施面对面的“零距离”救助,并在车站、码头、闹市区设立救助指示牌,引导他们主动求助,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2007年,民政部已全面启动“蓝天计划”,旨在一些城市建立完善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市儿童福利院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要求,积极筹建,已于2009年元月正式投入使用。若有单位或市民发现弃婴、孤疾儿童,可拨打“110”电话报警,110报出所出警,将调查询问多方并查找弃婴残疾儿的亲生父母,如查找不到亲生父母,派出所出示捡拾证明,送往市儿童福利院,福利院将进行及时安置及救治。现长沙市儿童福利院有孤残儿童和弃婴420余名,其中95%以上为非正常儿童,80%以上为中重度双重残疾。
根据有关徐千现象的新闻报道分析,此种类型大多部分系由成年人操纵未成年人变相乞讨,类似的还有卖花、发卡片、擦车窗玻璃等。为有效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主动救助机制取得最大成效,我们认为对街面上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应采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一是政法公安部门要对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变相乞讨的幕后者依法从严进行打击,同时,民政、公安、城管要密切协同,进一步加大对团伙性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综合性治理力度。二是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法规,赋予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对流浪未成年人予以强制性保护救助的权力,以真正落实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