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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胡衡华市长督促落实我们的退伍安置问题

2018-2-11 3:37:21发布47次查看
请求胡市长督促落实我们的退伍安置问题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您好:
我们是2010年和2011年退伍的城市义务兵,属长沙市直系统安置工作的,有《优待安置证》,区、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了《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指定接收单位是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介绍信上规定报到时间为2013年9月8日,我们以及我们的父母亲多次找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请求解决我们的工作安置问题,但机关事务管理局至今未解决我们的退伍安置工作问题,我们强烈请求胡市长为我们排忧解难、及时督促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我们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退伍士兵进行妥善安置,切实维护我们退伍士兵的合法权利。打扰、拜托胡市长了,如果我们的安置工作得到了落实,我们将在工作中努力工作,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刻苦学习、不断进步、勤劳实干、踏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来报答您对我们的关心、关爱!
请求人:退伍士兵们
2014年3月25日
政策法规依据:
★国务院于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规定:第九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第十五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长政发[2003]5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三、凡驻我市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五、退役安置继续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对实行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采取分级负责、包干安置和重点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中央和省属驻长各系统、各单位,市、区、县(市)各系统、各单位都必须妥善安置本单位职工子女及配偶在本系统的转业士官。六、用人单位对所接收的退役士兵不得进行文化考试和体检录用,不得实行试用期和收取安置费,退役士兵父母所在单位,不得以已有子女在本系统工作而拒绝接收退伍回来的子女。同时要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手续。非本人原因,2年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未能按时上岗的,从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直至安置就业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是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于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规定: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第五十三条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长沙战士们:
我局于2014年3月31日收到市长信箱办发来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信箱”来信的交办函》。对此,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处理。
2013年8月在我局事先没有收到任何退伍士兵安置文件的情况下,你们四名退伍士兵先后持“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到我局人事教育处报到,要求安置。为了妥善安置好你们这批退伍士兵,2013年9月30日专门召开了局党委会进行研究,由于安置单位暂没有空编,无法办理相关退伍士兵安置手续。
我们目前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按政策予以安置。还请你们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人教处联系,电话:8866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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