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
本人已两次反映的芙蓉区东岸乡新安村强占农田一事,在区、乡政府的支持下,已于11月2 日强行填土霸占了我们的农田,并发生暴力冲突事件,至使我二组村民多人受伤。请问是不是要等出了人命政府才会出面?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新安村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明确60号令执行到2009年12月31日止,故《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列实施办法(第60号令)》已失效。2009年9月新安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签名的《新安村关于60号令拆迁安置截止时间的决定》是上级政府为促进全乡60号令拆迁扫尾尽快完成制定的工作进度时间,根据相关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60号令拆迁安置已发布公告未拆迁安置完毕的项目,仍按60号令拆迁政策执行,且已批的两安用地范围土地拆迁安置按60号令执行。
新安村于2005年由市、区规划局、国土局按全村人口及土地面积核定两安用地290亩,并已划定233.7亩红线,位置在合平路东西两侧(1-4组)范围,由于长沙市103号令出台,区征地办按60号令拆迁人口核定新安村两安用地为165.6亩,收回司法警官学院原校门路以东及韩黄路以东3、4组两宗地共计133.7亩,现新安村两安用地已用于60号令拆迁人员一、二期安置80余亩(合平路以东红线范围内已全部启用),剩余两安用地69亩在合平路以西,由于一、二期安置房无法安置60号令已拆迁全部人员,故三期安置只能启动合平路以西10余亩用于安置60号令未安置的60余人。
芙蓉区东岸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