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岳麓区区观沙岭金岭小区小区3区8栋的一名住户,我家旁边有四个歌厅,每天从中午开始一直到晚上12点营业,歌厅没有采取一点隔音措施声音非常大且都是无证经营,严重影响了小区几十户人家的学习与休息,像我一样的上班族不到凌晨1点根本无法睡觉第二天7点钟就要起来,今年我妹妹6月7号就要高考了家里也非常着急,湖南经济电视台、湖南公共电视台也来采访了,我们打过很多的投诉电话,包括环保局,文化局,他们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但是没有一个部门正式处理过这个事情。希望市长您能够为人民做主、主持公道!
您好,来信收悉,信中反映的问题,环保、文化、工商、城管和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执法,下达了相关文书要求整改,但此类歌厅根本不予理会,甚至理直气壮说是在自己家里唱歌,整改收效甚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该小区房屋业主或租赁户私自改变房屋用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被侵权和周边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房屋原有的住宅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