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和凌勤杰区长:您好!
自本人于2012年3月7日给您写信请求归还我祖父张佑荃的房屋及财产一事,至今已三个月了,从网上得知此事已得到您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正在核实处理,在此向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道一声辛苦了!
为了了解事情的进展,我于6月6日到了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找到了开福区政府办公室经办人廖主任,廖主任说此事已交给望麓园街道办在核实处理,要我直接与望麓园街道办沟通。6月7日我在望麓园街道办找到经办人蒋主任和徐主任,她们向我介绍了核实情况,表示因为年代久远和她们的职责权限的原因,无法帮我核实处理。
由此使我想起1984年至1987年间,我父亲找过北区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统战部等部门,你推我,我推你,你批给我,我批转给相关部门,几年过去后又回到“无法落实”。
因此,我恳请长沙市政府和开福区政府改变一下办理此事的工作方法,成立一个专题小组来落实这件事情。1951年被没收的房屋和财产已过去六十多年了,要想找回原物几乎不可能,你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核查1951年是哪个部门决定抄被我家财产的?现在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使这一陈年旧案能早日圆满解决,我把“关于请求归还起义人员张佑荃遗产遗物的申诉”的内容作了一些补充,目的在于让您对我祖父张佑荃有更深入的了解,希望能得到您的高度重视和同情。因为我祖父张佑荃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到保长、区长,是靠他踏踏实实为民众办事一步步干出来。特别是在八年抗日战争中,他始终是维护国家和民众利益,从1939年至1942年初的三次长沙会战,他积极组织民众筹措军粮持援前线,1944年日寇战领长沙后,他仍坚持在河西与日寇进行斗争。1949年长沙和平解放前夕,他经仇鳌介绍加入了“长沙和平促进会”,为了防止白崇禧的部队和土匪的破坏,他与区队的人员坚守岗位,保护城北区公家和民众财物,迎来了长沙的和平解放。对待这样一位在抗日战争中和为长沙和平解放作出过贡献的人,归还他的私有财产应该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亠
另外,我还补充说明一下:我祖父张佑荃被错杀后,被沒收的房屋和财产除唐田老家的外,市内有两处住房,一处是荷花池五号,另一处在红墙巷与蔡锷路交汇处。目前我只知道荷花池五号被沒收后,房屋是由一个叫宾佐国的人代管(1952年房屋查估时有记录),房屋内的财产是由当时的北区政府抄沒的,五十年代初在北区工作过的人,应当还有健在的,也可找他们了解情况。
这一过去了几十年的旧案查找起来必定很费精力,但我相信在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下,一定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再次向您表示崇高的敬意!
张溟敖 2012年6月9日
关于请求归还起义人员张佑荃遗产遗物的申诉
本人张溟敖,1950年9月生于长沙市北区荷花池5号,系原长沙市城北区区长张佑荃之孙。今为请求归还我祖父张佑荃遗产遗物一事,特向长沙市政府部门申诉如下:
我祖父张佑荃祖籍为长沙县安沙镇、唐田公社、太塘大队白塘墈人。十三岁时到长沙市做毛笔生意,1923年定居长沙市荷花池。
1938年,张治中主席主政湖南时,我祖父张佑荃被选派参加干部训练班受训两个月,毕业时张治中主席作了题为《要到民间去》的训示,我祖父张佑荃秉承这一训示深入民间工作,十年来他被连选连任长沙城北区第五保保长。长沙‘文夕大火’后他组织民众灾后自救,重建家园,同时还积极组织民众支援抗战,为前方将士筹措军粮。
1944年4月,日寇进犯长沙,长沙沦陷,市、区、保政府撤退到河西卯田,与长沙县合并成立“抗日自卫团司令部”,由县长倪蔚卿兼司令,邓如灿任副司令,我祖父张佑荃任司令部副官,继续坚持与日寇的斗争。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我祖父张佑荃回到长沙后仍任原五保保长,同年12月被选为区民代表兼区公所干事。1946年2月,区长改选,他被选为城北区副区长。
1949年5月,经仇鳌、周输之介绍,加入中共3130长沙第七总部(长沙和平促进会),为长沙和平解放做了许多实质性的工作。1949年6月,被选为城北区区长。
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已逼近长沙,我祖父张佑荃没有选择逃跑,而是配合“长沙和平促进会”做好迎接长沙和平解放的工作,这说明他对共产党是信任的,也说明他在任长沙市城北区区长期间没有做过对不起长沙市民的事情,所以他才坦然的留在长沙。
长沙和平解放之后,我祖父张佑荃继续留任长沙市城北区区长,他积极为解放军筹措军粮,对被洪水淹没家园的灾民进行安抚和救助,并负责带领民工修建长沙北站,为解放初期长沙市的建设尽了他的一份力量。
1950年下半年,我祖父张佑荃被遣散回家,但仍享受政府发给的大米(据我父亲回忆,那时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是按每月多少斤大米来计算的)。
1951年初,我祖父张佑荃在广东韶关与我父亲生活在一起,这时全国掀起镇压反革命高潮,长沙市城北区政府发电报到韶关,要我祖父速回长沙参加学习班,我祖父仍然本着对共产党的信任回到长沙,回到长沙后被长沙警备区关押,一个星期后,即1951年4月6目,长沙警备区军法处没有经过公开审判,也未通知家属,便以“反革命罪”将我祖父张佑荃处决了。同时,还将我祖父在长沙市荷花池5号和红墙巷1号的两处住房和财产,唐田老家的房屋和财产全部沒收。
我父亲张定国当时在粤汉铁路韶关机务段工作,当他听说我祖父被处决之后吓得不敢回长沙。我叔父张根武当时在染布坊工作,沒有能力去料理我祖父的后事。我小姑妈张碧雲当时只有十岁,只好去韶关投奔我父亲。我祖父的后事是由我大姑妈张碧辉向街坊邻居哀求,在大家的帮助下将我祖父草草埋葬在唐田老家。这种打击对我们全家来说可算是晴天霹雳,由于我们背上了反革命家属的帽子,几十年来承受了各种打击和歧视,我大姑妈因受牵连,被邮电局除名回家纳鞋底,不幸把眼晴扎瞎一只,我父亲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按反革命家属关押在牛棚达四年之久,一大家人都被这一冤案压得抬不起头。
1983年12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平反通知书〔刑再字(1983)302号〕,确认我祖父张佑荃系起义人员,属于错杀,决定予以平反。面对这迟来的平反通知书,我们全家悲喜交加。喜的是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使我祖父张佑荃三十多年的沉冤得以昭雪,我们这些后人可以重新抬起头做人。但令人感到不平的是,我祖父张佑荃在长沙市北区荷花池5号及红墙巷1号的房屋,和唐田老家的房屋及财产被当时的北区政府和唐田公社没收了,至今没有归还。
我父亲在退休之后想回长沙安度晚年,在1984年至1986年曾多次找过长沙市北区政府、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委统战部,希望他们归回我家财产。但中级人民法院答复:张佑荃的财产是当时长沙市北区政府没收的,应当由北区政府归还,并向北区政府发了公函。我父亲找到长沙市北区政府,北区政府答复:张佑荃一案是由当时长沙警备区处理的,应当去找长沙警备区,可长沙警备区早已撤消。统战部答复:你们仍找原判单位。几年来,我们要求归还我祖父张佑荃财产的事,就这样被几个部门推来推去至今未能解决。
自我祖父张佑荃被错杀,已是六十多年过去了。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情况下,我祖父张佑荃含冤而死,的确令人痛心,但也无可奈何。然而,自我祖父张佑荃在1983年平反之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应当归还的私有财产至今未能归还,确实令人思想不通。如今我的父辈们已先后去世,我本人今年也有62岁了,几十年来不公正的生活,已使我们失去的太多,一切都不可能从头再来。但我仍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完成我父辈们的遗愿,追回我祖父张佑荃的遗产遗物,还我家一个公道。可是,我一个小小的老百姓要靠自己的能力去追回,真是比登天还难。因此,我只有求助于长沙市政府部门,相信你们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排除万难,帮我追回我祖父张佑荃的遗产遗物,因为你们是真正为人民办事的好政府。
谢谢! 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申诉人:张溟敖
2012年5月28日修改
联系地址:岳阳市城陵矶 岳阳纸业集团退休办
邮编:414002 电话:15873088256
附1:
张佑荃被没收的财产情況
1、在长沙市北区荷花池东路5号有私人房屋一栋(我本人就是在这住所出生的),房屋是砖木结构,有堂屋一间、四间睡房、一间厨屋、一间杂屋,内有老式檀木家俱一套,书桌两张、大方桌两张、长案桌一张、太师椅四把、大柜一个、皮箱三口,皮箱内除皮毛衣料外,还有何绍基、谭延凱等名人字画。见过我家这些财物的有原甲长龙梅兴(住荷花池一带)、李炳坤(住蔡锷北路310号)等人。
2、在长沙县安沙镇唐田公社太塘大队白塘墈有砖瓦结构房屋大小共十七间,内有床、柜、书桌等家俱,当时买房的中人是张南村、张学文(唐田公社人),这些财产也在我祖父被关押时没收了。
3、红墙巷1号的住房是我祖父张佑荃的第二位夫人居住,1951年后不知去向,财产情况我不太清楚。
附2:
张佑荃简历
祖籍:
长沙县五区安沙乡九保白塘冲。(唐田公社、太塘大队白塘墈)
出生年月: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农历三月初七。
家庭情況:
祖业田租四十担,祖父兄弟四人,每人分租谷十担;
祖父生两子(父、叔),叔中年亡故;
祖父在张佑荃出生前亡故;
四岁父亲亡故;
七岁母亲亡故;
八岁祖母亡故;
父母亡故后,张佑荃分得租谷十担,加上购得叔父租谷十余担,共计有租谷二十余担;
民国十四年(1925年)娶冯氏佩萱为妻,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亡故;
民国十五年(1926年)生长子定国;
民国十八年(1929年)生次子根武;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生长女碧辉;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生次女碧雲;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娶王氏玉珍。
个人经历:
张佑荃八岁至十三岁在唐田乡读旧学六年。
民国四年(1915年)张佑荃到长沙市北正街王文升笔墨店学徒三年,出师后帮工一年多。民国九年(1920年)在三公祠自营笔业,民国十二年(1923年)移居荷花池。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四月,废旧团总制,北区改为第四区,第一届区长贺益仁,区下设四坊,坊下设保长,此时张佑荃在长沙税局工作并兼任第五保保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张治中主席主政湖南时,张佑荃被选派参加干部训练班受训两个月,毕业时张治中主席作了题为《要到民间去》的训示,张佑荃秉承这一训示意旨深入民间工作,故此,十年来被连选连任保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四月,日寇进犯长沙,长沙沦陷,市、区、保政府撤退到河西卯田,与长沙县合并成立“抗日自卫团司令部”,由县长倪蔚卿兼司令,邓如灿任副司令,张佑荃任司令部中尉副官,坚持抗日斗争。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三月,张佑荃调税稽查处服务,同年八月日本投降,回长沙后仍任原五保保长,同年十二月被选为区民代表兼区公所干事。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二月,区长改选,张佑荃被选为副区长兼区队队副,同时被选为笔墨业工会常务理事。由于填表时必须是党团员,故此,经区公所干事钟倫澧介绍加入了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五月,经仇鳌、周输介绍,张佑荃加入中共3130长沙第七总部,并发有48号证件。(中共3130长沙第七总部为“长沙市和平促进委员会”,仇鳌任会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六月,张佑荃被选为城北区区长。
1949年8月5日,长沙和平解放,张佑荃继续担任城北区区长。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