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于2005年10月出生,因女儿是先天性愚儿她妈妈在她出生后10几天就离家出走了,一直没找到也从来没回来看过女儿,女儿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妹妹在带,我在外打工,因为家庭贫穷,没有钱给残疾女儿上户口,这次人口普查给我们带来了一线希望,但早几天社区负责人告诉我说女儿母亲找不到就不能上户口,我们有女儿的出生证,我觉得不能以她妈妈找不到就不给女儿上户口,那女儿不还是个黑人,那人口普查是不是又是一个形式,又失去了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中央一直强调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户口登记,怎么一实施下来就变了呢?我请求有关负责人来管管这事,让我们这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弱势群体能体会到国家政策人性和政府对我们的关爱。
谢谢!
您好: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就有关政策规定向当事人解释,如情况属实,按照现行政策,此情况能够办理。
谢谢!
长沙市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