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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为何不愿意公开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2018-2-9 1:51:21发布19次查看
强烈要求政府解决因土地被征收后无地村民生存问题的情况。我是井塘村老屋组村民刘雪辉,1999年因婚嫁户口被迁入井塘村,2004年因离婚单独列户成为户主,由于嫁家当地不接收我的户口,在井塘村一直生活至今。本人未有正式工作,以打零工为生。2009年井塘村老屋组被国人城项目征收拆迁,我没有得到任何相关的补偿,唯一的房屋设施款还是本组他人的让与,最终才得以安身。从2009年以来,村干部以本人离婚未为村集体做出贡献为由,拒不发放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款,拒不对我进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村民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土地补偿款(包括知晓其金额),有权知晓本组村民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的发放情况,有权要求井塘村对此进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为了我的生存及社会稳定,要求政府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督促村委会、村民小组发放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对我进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并书面告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湘政办发《2008》1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 第3页第三大点、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要事先将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文件、标准及分配使用方案(预案)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接受民主监督。该方案在确定前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并核实相关数据。四是全部收支和分配情况要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对征地补偿解会上,并未来出示任何有关征地补偿款的文件资料,也未告知本组村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情况,井塘村三千多人,二千多亩地,几个亿的征地补偿费,没有征地补偿分配方案是不可能的,根据《长沙市国地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2008年第128号,此批次共征收1054个井塘村农业人口,征地768.974亩,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68多个亿,人均为16万多元,安置住房每套85.7米2,850元米2,全部费用共计72845元每套,(此款含拆迁、平整、报建、勘察、设计、绿化、通信、给排水、房屋基础及房屋建筑等项目)。若房款全部为村部负担,则每人还有9万多元,房款每人实际花了二万多元现金,则每人有11万多元在井塘村村部全村共有3个多亿不知去向。无论这3个多亿的征地补偿款去了哪里,都应该有所交待,哪怕留在村部也应当有存款可查。可在现场调解会上,严政法委书记只关心一件事,既我的结婚离婚日期,言下之意,如果我的婚姻存续期间不足五年,则不能分配安置房及生产安置。根据《今日井塘》井塘村村民生活住房安置办法(2009年4月15日)最新版本,第3页第三大点第1小点 根据政府核拨安置用地文件,我村生活安置人口截止日前纯农户、半农户、寄住户根据政府拨地指标按一人一套方式分配安置住房。 我于1999年因婚迁入户口,按照上述规定应当分配安置房和生产安置。没有任何财务公布,也没有本组其它组员的征地补偿款发放记录。村长及村干部专门开会研究准备将我的安置房收回去,以逼迫、威胁我放弃征地补偿款。这么多的法律,政府文件,村规民约,井塘村干部却视而不见,不依法办事,不拿出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出来,反而是威逼恐吓,鱼肉百姓,欺压百姓。我至今仍然未有收到任何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的的书面答复,也未有收到的土地补偿款
为何不愿意公开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刘雪辉
2012年5月6日
关于刘雪辉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其费用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已按相关政策全部给其补偿。同时,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街道、井塘社区筹委会和其本人三方召开了协调会,基本上答复其所提出的诉求。至于其反应的政策公开和政策透明的相关问题,井塘社区筹委会定期在村委公开栏里面都有相应的公式和公布,也是经过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方才实施。而现在导致其仍然不停的出现上访原因是其提出了更加不合理的诉求,街道对其不合理的诉求已给出明确的解释,能解决的已解决到位,提出的过高要求却违反了相关政策,街道无力给予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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