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运通公寓)交付使用6年多开发商(长沙运通房地产公司)不给办理国土证,严重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请贵局给予查处,期盼贵局能早日给我们小区500多户居民一个合理说法。
运通公寓业主:
经核实,湖南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曾到我局办理“运通公寓”建设项目土地分户发证手续(受理卷宗号20080414028号),因项目开发建设的技术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指标,不符合分户条件,2008年4月21日已退窗。现湖南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按项目实际开发建设的技术指标到我局办理修改出让合同条件,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土地分户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