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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大陆

2018-2-8 4:55:27发布21次查看
希望这封信能走到市长先生的手中,更希望能得到党和政府一个“介入或不介入”的明确答复。
新大陆·银座位于我市天心区黄兴路步行街的南端,商用开发。由湖南新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系2001年4月12日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公司所地在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228号50栋702房,现有股东为邓建伟、冯景石,其中邓建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购房情况及新大陆·银座目前的状况
2007年5月~9月开盘销售后,个人购房者均在负一、和一、二层,三、四、五层目前已抵押作施工方的工程款。其中有少部分已签订了购房合同办理了银行按揭,并到房地局进行了备案,但更多的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更有少数购房者在交完全部款项后连合同都没有签。2007年签订购房合同后,业主们与长沙银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新大陆公司聘请暂时进行物业管理,签订了《商铺租赁委托协议》,委托该公司具体负责商铺门面的对外招租。2007年10月26日(交房日),新大陆·银座铺面租赁工作基本完成,正式对外开张营业。期间,物业公司仅向我们支付了出租商铺一个季度的租金。2008年7月9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强行将承租户赶出门面,断电、断水、将大门锁住导致所有商铺无法经营(此事湖南都市频道曾经跟踪报导)。我们多次找物业公司和新大陆公司了解情况、协商处理均被拒之门外,至今也不知道关门的真实原因。
三、主要存在的矛盾或纠份
1、房屋备案:仍有部分没有解决,开发商可以进行违规的一房多卖方式,按国家规定要求必须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备案完成。
2、产权办理:产权办理时间已超出合同规定时间,业主们均担心自己的血汗钱或房产得不到保障。
3、新大陆公司很可能已经挪用了业主们的维修基金以及我们缴纳的用于办理房屋权证的契税;
4、新大陆公司对外负债较多,其名下所有的已办理产权的房产均被法院冻结,不排除新大陆·银座也被法院查封、冻结的可能;
5、新大陆·银座不正常关停,业主没有租金收入,承租户不能正常营业,导致开发商、物业、业主、承租方的矛盾复杂。
四、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
1、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证,业主的物权得不到法律保障,恐慌情绪、不稳定情绪蔓延,不排除会采取上访、静坐及其它极端措施的可能。
2、各方矛盾激发:业主无租金收入、承租户不能正常营业,个人资产得不到保值增值,甚至为贬值,易激发个别人员之间对开发商与物业的仇视情绪而采取违法手段。
3、个人购房者中有来自海外台湾的业主,造成长沙及至湖南省的投资形象受损。
五、希望党和政府解决当前问题
该楼盘系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从宣传、征地拆迁还是后期的房屋销售、对外广告,政府都参与其中,正因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个人投资者才花巨资投入,目前造成这种不能办产权、不能开业的状况,人民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局面,显现出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重引进、轻管理、监控不力的弊病。
新大陆当前的混乱局面已经形成且已经延续了一段时间,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引起更深层次的矛盾,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提请党和政府:
1、促成相关部门适当介入新大陆公司开发的新大陆.银座,全过程调查该楼盘的开发运作情况。
2、委派或委托事务所对新大陆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特别是业主的维修基金与契税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督促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及产权办理,使业主的物权得到保障。
4、指导完成该楼盘的后期开发与运营,在步行街南端又点亮一盏商业明灯。
业主们的愿望也不算高,大部分都愿意承担前段一年多时间没能开业引起的租金损失,只求1)拿到产权;2)尽快开业;3)获得2009年以前该楼盘明确、公正的信息。
在当前我市和我省甚至我国,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公司的开发升温,在开发商、业主、物业之间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也越来越多,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屡见不鲜。由于业主由多数个体组成,难以团结,力量弱小,且大多对于房地产与物权物业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始终处理弱势地位,很难获得开发商、物业等的准确信息,对侵害个人利益的行为难以及时察觉,以致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且一旦察觉,维权的道路漫长曲折艰辛,将花费高昂的时间、金钱代价,耗尽多少心血,且成败结果也不是小小的业主们能预料到的,维权路上的个中滋味又有几个人知道。
希望这封信能走到市长先生的手中,更希望能得到党和政府一个“介入或不介入”的明确答复,不管如何,我代表新大陆.银座的广大业主们向市长先生致以衷心的祝福和崇高的敬意!谢谢!
一名郁闷的新大陆.银座业主/北京
关于房屋备案以及产权办理时间合同应有约定,如开发商违约,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业主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维修基金是否挪用,业主可提供相关的收款收据前往长沙市房产综合执法队登记。调查以后我局再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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