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命 关 天
尊敬的张市长:您好!
棚改本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对于我来说,自从遇到棚改拆迁后,就没有过过一天的舒心日子。先是被告到法院,后又二次被勒令强制腾房。经向省、市长信箱投信,才平息了被强拆的风波。然而给市长的信经查已于 2009年12月 9 日转交给开福区和长沙市房产局。但二个月来,未见有任何部门派人来协商解决我与大女儿未购福利房问题,而在等待的期间,我所住的地方已逐步变成了不宜居住之地,住房周围到处是废墟,有三处自来水管被损坏,成了长流水,道路不但被挖烂,终日积水难以通行,更有公厕被推倒,有线电视被中断,留泥井盖被偷走,我与邻居家也成了小偷经常光顾之地。
然而这些状况与人命相较,仅属鸡毛蒜皮。2010年2月8日下午5点多,我那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的57岁大女儿(养女)离家后至今未归。经询问8日下午有邻居曾见她在附近朝宗街,9日凌晨6点多天刚蒙蒙亮时,一位认识她的男环卫工人在福星门与湘江大道交界不远的地方发现她在围挡前徘徊,我想她肯定是找不到进入福星门的入口。对于生于此、长于此她十分熟悉的地方,现已面目全非,导致她找不到回家之路,至今已二夜一天半未归(48小时未吃喝)。天寒地冻,饥寒交迫,令我及另外两个女儿女婿心急如焚,于8日晚9点开始到此时,没日没夜地在北至湘春路、南至南门口、东至蔡锷路、西至湘江大道的区域进行地毯式的搜寻,但至今仍不见其踪影。
10日上午11点30分经查110、120、派出所、救助站均未有我大女儿的音讯。难不成利国利民的棚改工程,在我身上将演变成一场人间的惨剧,我的大女儿真将冻死饿死在街头?
我焦急,我悲愤,但我又无奈。乞求您帮帮我,救救我,让我大女儿逃过这一次劫难!
羸弱之身难以承受饥寒双重煎熬,若不紧急加以援手,唯恐她将死于非命。
长沙市福星门24号住户 杨文彬
2010-2-10中午12点30分
附上我大女儿丁琳的近照。她离家时身穿大红色棉袄外套红色鸭绒背心,下穿黑色棉裤,脚穿粉红色棉鞋。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来信后,中山西路指挥部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本次中山西路棚改是严格遵照市里制定的长沙市政府104号文的精神,按照开福区中山西路拆迁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进行动迁安置。您的房屋因不符合房改条件(系二层房屋,无单独厨房、厕所)未参加房改。由于根据长沙市直管公房实行房改的政策已于2000年全面结束,我们不能违背政策,答应您房改的要求。
2、您承租恒兴公司所辖的直管公房,房屋产权属恒兴公司,与公司仅是租赁关系,直管公房本身就是国家给予无房户提供保障租房的一种手段,因此周边房价的涨跌与承租直管公房的租户租赁形式毫无关系,按照拆迁政策补偿标准不可能提高到您要求的价格。
3、法院是执行国家法律的机构,是公平、公正的。公房组拆迁工作人员易志近30次上门到您家协谈拆迁的相关事宜,核算该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然后提供了凤凰苑、东兴园等多种安置房源。经多次协谈后,您仍以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太低而不接受货币买断,公房的安置房源也不要。并要求先房改后再按私房价格进行拆迁补偿,另外再安置您大女儿的住房。您在信中说公司捏造事实,是不顾事实,胡乱污蔑。
4、您已申报法院先予执行,是正确的,不影响全市棚改进度和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