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我是一位宁乡县流沙河镇合兴村居民,因为我们自己在宁乡县城已购置了住房,很少回家,所以没有购买100元一人的社保。村书记因为此事扣押了我爷爷的老年人生活补贴金(爷爷现年82岁)。我们家里人多次向村书记沟通,但是都不予理睬。老年人的生活补贴金,怎么能够作为村书记用来压迫别人的工具?对于这件事情,我们感到非常的气氛,希望领导能够帮我们解决这件事情。谢谢。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刘志宜,男,82岁,住流沙河镇合兴村丛山组,系网民刘小懒之爷爷。经查证,刘志宜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存折已于2010年底由流沙河镇社会事务办发放到合兴村,现存于合兴村部。其基本情况是:自去年下半年实行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来,流沙河镇居民热情高涨,都积极参与。合兴村支两委认为,党和政府出台这样的惠民政策,是全村人民的大好事、大喜事,都应积极参与、支持。为了确保惠民政策惠及每家每户,当时合兴村支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了这样的一条村规民约:凡是家庭内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其子女符合养老保险购买条件的,必须无条件购买100—500元不等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刘志宜老人有两个儿子,分别叫刘寄明、刘寄军,他们家里都有符合条件购买养老保险基金的人员,在去年集中购买养老保险基金的阶段,丛山组组长陈清才同志给每户农户都发了通知,但他们都没有购买(据其反映他们住在县城,回家少,不知道情况,但后来他们也没有补交)。村上因此没有把刘志宜老人的存折发放给他。关于其反映多次向村支书沟通,都不予理睬,把老年人生活补贴金作为压迫别人工具等情况,是言过其实、夸大其词了。毕竟村上的出发点还是为民谋利益的,还有村民代表的一致决议。
通过与网民刘小懒直接联系,其同意购买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流沙河镇人民政府也会尽快督促合兴村支委把养老保险存折发放到刘志宜老人手中。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