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乡县城南嘉园三期的购房者,自从2008年10月31日交房后,都一年啦,我们的房产证都一直不能办理下来?现在房子多处漏水,找物业公司维修,一拖就是半个月,之间有物业公司更换了,更换物业公司也不用通知业主的吗?这样的物业公司是合法的话吗?我们向宁乡县县政府职能部门反应情况,也一直得不到解决,为什么?
宁乡政务服务网:县长热线:热线投诉:
我是城南嘉园三期的购房者,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房产证都不能办理下来?为什么中国银行不能给我们办理利息7折的优惠?为什么三期的房子用电至今还是临时电,多次造成断电严重影响住户。。房地产开发商胡作非为,难道这么大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就没有人管理吗???看来要找政法频道或者是其他媒体的朋友们来报道一次才行。
版主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向县政府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汇报,县领导也就城南嘉园一事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因你们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牵扯范围广,
短期内无法解决,请你们理解,请放心,县政府及关职能部门会就此事专题研究认真解决的,我们也会及时跟踪此事的。[2009-9-1 17:14:14]
这里面所说的“问题较为复杂,牵扯范围广”是什么意思?难道房地产开发商胡作非为,政府部门也跟着胡作非为??请市属领导给还我们一个公道!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经调查,回复如下:
1、关于城南嘉园房屋产权办证问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购房人要取得房产户证,首先必须由开发商取得其房产栋证。要取得房产栋证和房产户证,必须由开发商及购房人申请并由其提供其法定的证明房屋权属的资料。这些资料为:一、栋证:1、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3、施工许可证明;4、房屋竣工验收证明;5、房屋的测绘报告;6、权利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二、户证:1、《商品房买卖合同》;2、销售不动产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4、物业维修基金缴付凭证;5、权利主体合格证明(购房人身份证等)。城南嘉园三期商品房由长沙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开发兴建,由于开发商在兴建城南嘉园三期时因超规划容积率原因而无法通过规划验收,不能取得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办理栋证,故也无法办理分户证。
2、关于城南嘉园三期物业管理方更换问题
根据《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开始出售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物业出售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前期物业管理。城南嘉园首届前期物业管理方为“长沙天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城南嘉园三期的物业管理方为“宁乡安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天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资质过期,退出宁乡县城南嘉园的物业管理。开发商长沙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情况下,通过邀请招标,聘请宁乡安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于2009年9月与安安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在城南嘉园三期进出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关于临时用电问题
关于城南嘉园三期临时用电问题已于2009年9月开始与电力系统连接,已于2010年4月全部对接完成。
4、关于房屋维修问题
关于房屋维修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房屋在保修期内,物业管理公司不是维修责任方,只负责将维修情况汇报给开发商,督促开发商安排人员维修。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