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冒昧的打扰您,我们是长沙市芙蓉区黄泥街社区的拆迁户(蔡锷中路两厢棚户区改造第一期)原老房地局对面。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没有能力与您们当面汇报情况。迫于无奈,我们现联名向您书面汇报以下情况,希望您能在百忙中抽空看一下这封信。
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拆迁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征地拆迁,应采用阳光政策、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2010年3月18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做出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明确解释“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然而用地项目却是“长沙报业文化大厦补征用地”。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的行为完全与“征收”之违背,无视法律的存在。
2010年3月28日湖南中兴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们的商业门面及商业配套用房进行了评估,可是商业门面评估的价格远远低于周边市场价格。(其中猫腻心知肚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章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芙蓉区政府却用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来侵占我们赖以生存的房屋,天理何在、国法何在!
我们支持国家建设,可是我们不能容忍一小部分政府官员,打着“国家建设”的牌子来中饱私囊。我们不问政府多要一分一寸,只要求按照周边市场价格公平的、合理的补偿!
我们不想把自己当人质,也不希望看到政府撕票。我们不想“宜黄拆迁事件”在长沙再次上演。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征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问题。我区蔡锷中路两厢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严格执行“十公开”制度,即:公开征收政策、公开征收决定、公开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征收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公开房源信息、公开补偿安置结果、公开征收困难补助情况、公开征收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公开征收异议复查情况。以上项目中已完成的项目公示时间均在七天以上,居民群众全部知情,征收工作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
2、关于房屋用地使用权属的问题。根据长国用(2010)第002497号土地使用证及地字第划(2010)0008建设用地许可证,您家房屋所在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长沙城东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长沙报业文化大厦的开发用地。
3、关于评估价格的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在市征收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征收指挥部从12家在长沙市备案专业评估机构中,随机抽签选出湖南中信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二级,资质证书编号:湘建房[估]证字第0053号)进行本项目评估。评估公司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成新等因素,依据客观、公正、科学、独立的原则,于3月24日至3月27日开展了评估工作,并于3月28日在征收范围内公示评估结果。如果您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府后街街道办事处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