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科大家园北苑社区位于湖南长沙美丽的浏阳河畔边上,为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今年9月底在社区与浏阳河之间突击建成了美丽的社区公园,使社区的周边环境提高了一个档次,这本是政府为人民做的一件大好事。可是谁知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刚一结束,社区公园刚刚建好的绿化带就被挖开了一个大坑,刚开始居民还以为是社区公园在返工,但接着就运来了几车银白色的金属柱子,这才发现不对头,经了解才知,这是在安装国家电网的高压线塔。高压线塔是有很强烈的辐射的,在国外这可是不允许安装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的,这方面我国也是有规定的。可这座高压线塔的基座位于科大佳园和听香水谢社区公园交界处,离科大佳园14栋西头的北面仅20米,离国防科大附属小学和开心果幼儿园不到百米,高压线塔的塔高在40米以上,也就是说一旦起用科大家园14栋楼三分之二的高度将被它遮挡住,社区公园将不复存在,而社区所有居民和学校的孩子都将遭受到电磁辐射。在人口如此稠密的社区,离居民楼咫尺之遥修建高压线塔,请问有关单位将人民的生命财产置于何地?强烈要求电业部门改变高压线塔的安装地点,重新择址安装!
尊敬的市民:
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新建线路均是严格按照规划控制的,线路架设在划定范围内尽量远离住房区域,距上述楼盘距离最小45米以上。
按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要求: 110千伏架空线路距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为4米;按国家标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110千伏架空线路距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为4米,220千伏架空线路距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为5米。规程规范要求值远小于楼盘周边区域高压线路距楼盘的实际距离. 完全满足规程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的复函》(环办函〔2008〕664号),国家环境保护部在复函中明确指出,该款所称“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是指在同一个用地范围内建设使用的以下发射设施: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可见送电线路不在此列。
(1)关于健康危害:
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物《电磁场和公众健康:极低频场曝露(fact sheet no.322)》指出:“按照标准的健康风险评价程序,工作组的结论是,对于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场水平,不存在实际健康问题。”
(2)电磁场的相关标准
a、国际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电磁场计划在2006年的《制订以健康为基础的电磁场标准的框架》中向成员国明确推荐以下两个国际标准:
a)1998年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发布的《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曝露(300ghz以下)导则》。该导则对人体曝露于50hz工频电场、磁场环境中电场强度与磁场强度的允许限值做出的规定为:职业/受控环境电场强度允许限值为10kv/m、公众电场强度允许限制为5kv//m;职业/受控环境磁感应强度允许限值为500μt、公众磁感应强度允许限值为100μt。
b)2002年9月22日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批准发布的《ieee关于人体曝露于0~3khz电磁场的安全水平标准(ieee std.c95.6-2002)》。该标准对人体曝露于0~3khz的电场、磁场环境中电场强度与磁场强度的允许限值做出的规定为:职业/受控环境电场强度允许限值为20kv/m、公众电场强度允许限制为5kv//m;职业/受控环境磁感应强度允许限值为2710μt、公众磁感应强度允许限值为904μt。
b、欧美等其他发达国家标准
其他先进工业国家或组织对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公众及职业曝露的控制限值如下表:
c、我国标准
我国选择了比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电磁场控制标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2.2.4.2规定“推荐暂以4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推荐应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
我局的新建电力线路均是履行了正规的规划报批手续并取得了正式红线,其规划、设计、施工等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规程进行。电力建设为广大市民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美好奠定了牢固的基石,为我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构建和谐、稳定,新型的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