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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长督促有关部位给我们发放房产证

2018-2-6 17:17:36发布15次查看
陈市长: 您好
就位于长沙县黄兴镇的岸芷汀兰小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的开发商从2010年至今没给我们办理房产证一事,我们(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于6月30日和7月10日曾两次向您投诉,也先后收到了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的回复,其回复主要内容是开发商不主动给我们办房产证他们(长沙县国土资源局)也没办法,《回复》中还称“请业主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
陈市长:
1、从2010年以来我们就多次督促开发商办理其房产证,七年多了没有办理,我们督促估计是没什么用了的;如果开发商能(主动)申请办理其房产证,那我们没必要用向请市长投诉了啊
2、《回复》中称:“岸芷汀兰楼盘正在办理栋证,目前3栋、5栋已办理栋证完毕,其他栋也正在备齐资料”,这我们几乎可以肯定不是事实,因为据我们从我院基建办了解:办理房产证所需我院提供的资料已经从2010年就准备好了,开发商至今没有动用“何来3栋、5栋已办理栋证完毕”,如果真正办好了,为何不提供其复印件(如果真正办好了,能否给我们提供其复印件)?
3、《回复》中称:“我中心也会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但落款单位却是“长沙县国土资源局”,不知回复我们的到底是“我中心”还是“长沙县国土资源局”?
4、我们曾三次拨打其提供的电话(84012607),两次没人接听,一次就说了一句:“电脑上查不到”就挂了。
为此 我们请陈市长督促有关部门给我们发放房产证!!!
此致
敬礼
岸芷汀兰小区业主(wang代笔)
2017年8月3日
信访人:
您好!您于8月3日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留言中提到的办证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1、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文件),诉求人提到的办理到业主名下产权证问题,须遵循依申请登记原则,即权利人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无权实施登记。登记机关在接到权利人申请后,资料齐全予以受理,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2、湖南梦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岸芷汀兰楼盘3栋、5栋已办出栋证。诉求人可与开发商办证人员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电话18173137979。3、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权强制要求权利人(开发商)申请登记,但从维护业主利益的角度,我们仍将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开发商尽早备齐资料,办理分户权证。4、84012607/84080766为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早上9:00-12:00和13:30-17:30上班时间均有人接听电话。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者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4080766)。感谢您对我局不动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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